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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作品名稱……哎……
我對現在這個市場,真的有點兒陌生了,真的。
但有一點是無爭議的。
裝逼打臉扮豬吃虎的套路,至少現在依舊是絕對的主流!
書不夠爽?那就可以去死了。
之前我總想寫不一樣的東西,想著搞出一些奇奇怪怪的招數。
之前的我也並不把爽點放在第一位。
然後就被教做人。
讀者用真金白銀決定市場,市場決定作者要寫什麼東西。
於是,改變,試探,摸索,嘗試。
現在的我,就像是一個瞎子,一點一點的摸索著讀者的喜好,市場的走向。
甚至可以說是從零開始。
看,學,寫,想。
變換風格,尋求改變。
一定得變。
不變就死。
這段劇情對我個人(非本書)的意義就在於此。
我如果連個俗套的東西都寫不好,我還寫個屁書了?還是把握進廠時機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