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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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傾向我不贊成。如果我們的作家都是這樣的心靈,那我們的創作就危險了。 ”
《〈無情的情人〉拍攝散記》以連載的形式,出現在1985年《中國》第一、第二期上。這篇文章很快就引起爭議,最早提出意見的是魏巍,時間在1984年12月25日晚上,文章發表 之前,他在《中國》編委會上提出了“小的不同意見”(陳明日記)。創刊號出來後,意見漸漸多起來,主要是一些老同志,1985年2月13日,王闌西電話打到丁玲家裡,對遇文提 出批評,後來舒群也不滿意了,這樣,《拍攝散記》沒有連載完,第三期就撤了下來。但是第四期又發表了“之三”。4月27日,《中國》開會討論第四期稿子,牛漢主持,舒群沒 有參加。王中忱彙報第四期的細目,最後一篇是《無情的情人》拍攝散記之三《大森林的嚮往》。會上沒有人提出異議。過了兩天舒群給陳明打電話,問第四期為什麼還要發遇羅 錦的文章?陳明接完電話,當即轉告牛漢,請他直接去向舒群解釋。後來牛漢登門向舒群做了解釋。
對於這些議論,丁玲怎麼看?
1985年4月初,丁玲在西安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談到“創作一定要百家爭鳴”的問題時說:“遇羅錦這個人名聲不好,沒修養,走了點錯路。但文字不錯,文章有好有壞。《冬天 的童話》是好的,《春天的童話》不好。不好的作品應該挨批,她自己現在也承認批評有益。問題是應該給她安排一條出路。《中國》最近發表了她的一篇東西,反響強烈,眾說 紛紜,但總的看來利多弊少,失小得大。遇羅錦最近到西藏去寫東西,她若能真正在西藏部隊裡呆上兩年,把視野擴大,深入生活,那她還是有希望的。”
《中國》第1期發表了遇羅錦文章之後,各階層反響強烈。老作家反感較多,但青年人特別是一些改革思想比較濃烈的人卻都佩服丁玲的勇氣。當時任《人民文學》主編的王蒙派編 輯向前同志來到木樨地,專門給丁玲送來一部中篇,是寫原始部落裡處女初夜的故事。當時丁玲不在家,是我接待的。向前告訴我,王蒙認為丁玲膽子大,思想解放,敢發表任何 人的作品。王蒙說這部稿子《人民文學》不適合用,看看丁玲同志能不能在《中國》發表?我轉述給丁玲。丁玲說《人民文學》不能發,咱們也別發了。我就把這部稿子退回給向 前。1998年我在作協機關看到向前,問起這部稿子後來的命運,她說後來在湖南一家大型刊物發表了。但我沒記住這篇小說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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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從北大荒借來110萬(1)
1985年1月15日早上,我剛來到木樨地,丁玲就告訴我:“明天派你出一趟公差,去佳木斯!”我頗感突然,卻又十分驚喜,因為我曾經在那座北方小城裡工作生活過五六年,對那 裡感情很深。我問:“什麼時候走?”“你趕緊把手頭的工作處理一下,明天就走。”
這麼著急,有什麼重要的事情?
陳明告訴我:“你陪小凌一起去,到黑龍江國營農場總局,給《中國》借錢。借錢的事情由小凌跟他們談,你不用管,你的任務就是帶路,因為你在那裡工作過,人頭熟。看到鄭 加真,還可以向北大荒的作家們約些稿子。”陳明半開玩笑地說:“小凌就算丁玲的特使吧!”
小凌叫嶽凌超,四十出頭,在大連文聯機關工作,她的愛人陳淼,曾經在解放初期給丁玲當過秘書,已經去世。嶽凌超熱情幹練,善於交往,活動能力強,1982年夏天丁玲夫婦在 大連療養期間,得到她許多照顧,丁玲回到北京多次說她會辦事。1月7日嶽凌超從大連來看她,聽說她正為《中國》的經費發愁,便推薦了一位東方經濟技術開發公司的總經理金 瑞明,這家公司是北京市科協下屬的官辦公司。嶽凌超介紹說,金瑞明會說日語和朝鮮語,“文革”前曾給許多國家領導人當過翻譯,“文革”中與萬里住一間牢房,後與萬里成 為莫逆之交,他還認識許多國務院的領導,背景很硬。東方公司實力雄厚,在這家公司投資,一年可以獲得50%的高額利潤。經嶽凌超牽線,丁玲、陳明在1月9日約金瑞明到家裡來 談過一次,並留他吃了午飯。三天後金瑞明再次來談,他表示,支援丁玲的文學事業,東方公司的專案很多,但目前剛剛啟動,資金不足,希望丁玲能幫助籌措,對籌措的資金每 年付給高額利息,兩年以後歸還本金。經過商談,雙方形成了這樣一個意向:《中國》向東方公司投入一筆資金,東方公司每年支付20%的利息,用作《中國》的辦刊經費,投資期 限為三年,三年後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