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發生衝突。
那名隨從聞言把事情的經過簡單地講給了李宏宇,原來,幾名紅毛夷當街調戲一名少女,阮有鎰看不過就上前去阻止。
那幾名紅毛夷根本看不起阮有鎰等人,認為阮有鎰等人是當地的土著,況且他們一個個人高馬大比阮有鎰等人要高出一個頭,因此雙方言語不合之下一來二去雙方就打了起來。
然而,那幾名紅毛夷不會想到,阮朝文給阮有鎰的那幾名隨從可是阮氏政權軍隊的精銳,接受過葡萄牙人的軍事訓練。
故而,那幾名商人模樣的紅毛夷吃了虧,被阮有鎰的手下結結實實地揍了一頓。
就在阮有鎰想要離開的時候,幾名西洋軍人出現在了現場,他們與那些被打的紅毛夷是一個國家的人,故而領頭的西洋軍官提出要跟阮有鎰決鬥。
“決鬥?”
得知了事情的經過後,楊憐兒不由得好奇地望向了李宏宇,“盛哥,他們西洋人能私下鬥毆嗎?”
在大明,軍官可是禁止私下打鬥的,違者要進行嚴懲,故而不僅楊憐兒,幽蘭和山下櫻子也面露疑惑的神色。
“西洋人喜歡以決鬥的方式來解決爭端,在他們國家這是一種合法化的行為,生死各安天命。”
李宏宇聞言有些無奈地笑了笑,然後起身向楊憐兒等人說道,“走,咱們看看去。”
很顯然,李宏宇不希望阮有鎰有什麼意外,雖然後世的資料記載阮有鎰文武雙全,不過這些東西不能全信,裡面摻雜了很多個人情感在內。
阮有鎰現在還不到二十歲,以前一直忙著讀書並沒有怎麼接觸過軍事訓練,最多隻是強身健體而言,再加上安南國的人普遍身材瘦弱矮小,無論經驗還是體質都處於下風,因此很難是一名職業的西洋軍官的對手。
其實,李宏宇對決鬥還是挺感興趣的,這種方式與後世的“單挑”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都是以武力來決定勝負的行為。
據一些史料的記載,決鬥來自公元初年,是在歐洲的野蠻國度中非常風行的一種好鬥習氣,因為那時沒有法律和仲裁,要想解決爭端只有看誰的拳頭更堅硬,誰的刀劍更鋒利。
雖然隨著文明的進步,脫離野蠻的人們開始覺得如果再用搏鬥的方式解決爭端,那與野獸有什麼區別呢?故而,旨在保護受害人的法律出現了。
可是,法律的出現也不能解決一切問題:在歐洲社會早期,經常發生這樣的情況,明明證據確鑿卻不能透過法律手段將被告繩之以法。
這時決鬥就派上了用場,人們普遍認為正義的一方會得到上帝的庇佑,讓他有強大的力量完勝對手。
根據慣例,決鬥後誰也不能上訴,人們認為在決鬥中退縮者必定是有罪之人,而表現英勇的人必定是清白無辜的。
在歐洲,決鬥有三大原因,即司法決鬥、榮譽決鬥和政治決鬥。
顧名思義,司法決鬥就是用決鬥的方式來解決法律爭端,榮譽決鬥實際上是名譽和愛情之戰,至於政治決鬥則是政見不同者的一場打鬥。
通常而言,榮譽決鬥最為廣泛,也最為被人們所熟知,不少人為了名譽和愛情拔劍相向,不死不休,最著名的事件莫過於俄羅斯詩人普希金與情敵決鬥而死。
值得一提的是,決鬥並不是一定要以一方的死亡告終,一方認輸、一方受傷或者決鬥超過了時間等等因素都可以終止決鬥。
對於西方國家的軍人而言,決鬥被視為一種騎士精神,誰要是在決鬥中退縮就會被視為懦夫。
而阮有鎰是安南國官場的後起之秀,又是血氣方剛的年齡,肯定也不會在打鬥中認輸。
這樣一來的話,雙方很容易就形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李宏宇可不希望看見這一幕的發生,在他看來決鬥雖然被冠以了騎士精神,但不過是匹夫之勇而已,而且這並不是一種公平的方式,那些身體強健者在決鬥中佔據了先天的優勢。
決鬥的地點選在了碼頭上的一個小樹林旁的空地上,李宏宇感到的時候現場已經被看熱鬧的人圍了裡三圈外三圈,一個個神色興奮地在那裡嘶喊著,給決鬥的人加油鼓勁,形勢顯得非常熱烈。
在隨從們的開路下,李宏宇等人擠進了人群裡,只見拿著一把刀的阮有鎰此時身上有了幾道血痕,口中喘著粗氣,奮力揮舞著手裡的刀想要砍中與他交戰的一名人高馬大的西洋軍官。
那名西洋軍官則顯得十分輕鬆,遊刃有餘地化解著阮有鎰的攻勢,找準機會後就用手裡的佩劍輕巧地在阮有鎰的身上劃出一道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