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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終於向商稅開刀,既然減少了田稅那麼自然要增加商稅來充實軍費。
各路關津隘口,商貨經由處所,曾經萬曆二十七年等年設立徵榷者,近因新舊兵餉詘乏至極,暫議開復。
天啟皇帝的這個決定其實也不算是過激,只是把萬曆年間新增但被東林黨廢除的一部分商稅給重新恢復了。
最後一點,同時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天啟皇帝禁止地方衙門私自從商業活動中抽分,有擅立牙行、私抽稅錢、網利病民者,撫按官嚴行查革參奏重治。
所謂“擅立牙行、私抽稅錢”,是大明地方官最喜歡乾的事,說起來也著實可笑,大明的文官集團一方面反對朝廷徵商稅,而另一方面則壟斷了地方商業活動謀利。
牙行就是貿易的中間商,主要活動包括撮合交易、代商人買賣貨物、設倉庫保管貨物、代政府徵收商稅等等。
按照律例,明代經營牙行者必須經官府批准,併發給執業憑證和帳簿。
這就使得地方官員透過掌握批准牙行經營資質的權力,進而控制牙行,再透過牙行壟斷商業貿易,私發牙貼、私設牙行抽分,而不向朝廷交商稅。
至於私設稅關,是地方官吏喜歡乾的事,收上來的商稅就直接進入地方小金庫。
這也是為何萬曆皇帝派稅監下去徵稅那麼招人恨,這完全就是搶了牙行的利潤和地方官僚自己稅關的稅源,故而遭到地方豪強的激烈抵制,暴亂四起,不僅把徵稅的人殺了,有的還把稅收衙門都給一把火燒了。
當然了,地方官吏們肯定不會承認“擅立牙行、私抽稅錢”,而是把所有的汙水都潑向了那些稅監,說其如何如何擾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