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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不是冤家不聚首⒄
“小天,這麼多年來,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你如此可怕的樣子!”
葉媚柔還是心有餘悸地說著:“下次可不要這樣了,你是有身份的人,怎麼能像街頭的小流氓似打架鬥毆呢,那可是多危險呀。我也知道你會武功,可是這也是不行的!”
看來柔姐這個岳母做的挺開心的,楊浩天也在心裡暗暗地想著,這還沒有怎麼著呢,他與小舒也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就開始進入角色了,雖說他也覺得這樣其實也是最為明智的做法,可是不知怎麼的,他的儘裡總會有種不甘的感覺,也許是出自於男人的本性吧,得不到的,永遠都是最好的。
楊浩天不以為然地搖搖頭:“我也很久沒有真正的動過手了,自從回來後,這可是真的。”
可是當他看到葉媚柔有些不相信的眼神,又加重了一點語氣:“如果不是因為那個王八蛋侮辱了柔姐,我才懶得搭理他,直接讓磊哥把那個扔出去就是了。”
葉媚柔儘管也知道楊浩天所說的未必都是真的,而他那些紅顏知己,在他身邊都會是這樣的待遇的,就連玫瑰也時常在她的耳邊嘀咕著,心裡也不由得暗暗地想著,自己有一種被人保護的感覺,而這樣的感覺已經很多年沒有過了,那是溫馨、舒服的,小壞蛋長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個小孩子了。
而這個時候從上來幾個警察,呂楠也是陪著笑臉跟著一起過來了,也許是把剛才的情況事先跟警察說了一下吧,大酒樓的任何人都不會替孫志軍他們說話的。
而那幾個警察明顯也知道那個包間裡的孫志軍他們那些人的身份,便把兩個包間的人都叫到一起,而先問楊浩天道:“你說說吧,是怎麼回事呀?為什麼動手打人呀?”
楊浩天淡然地說道:“我與我女朋友的媽媽在這裡吃個飯,那個突然之間闖了進來,出言不遜,也就這樣,我就打了他。”
你女朋友的媽媽?
孫志軍也感覺到自己從來沒有聽過這麼好的笑話,還敢編得更離譜一點嗎?而這個少婦看著也就三十出頭的樣子,她的女兒能有多大呀?十歲?幸好這樣的年頭還沒有那種蘿莉控這樣的詞語,否則……想必也會弄到楊浩天頭上的。
警察也覺得有些意外,不過看到葉媚柔那雍容華貴的氣勢後,本來就有些話也不敢輕易說出來了,對於這樣的女人來說,到底是不是這個年輕人的準岳母其實並不重要了,而被打的那人是因為什麼被打的,其實也不是很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弄清楚這兩人到底是什麼來頭。
假如沒有什麼背景的人,那可就對不起了,賠錢吧,光是賠錢還是小事,賠多少還得看心情,假如心情不舒服的話,便可以以故意傷害罪把你拘起來,到那時,可就不是光賠人家的醫藥費的問題了,所需要花的錢可就多了。
那個帶著的警察也是教練地衝葉媚柔笑著道:“這位女士,我怎麼看您挺眼熟的呀?好像在哪裡見您似的。”
其實這也不是說這個警察這是在套話,葉媚柔確實是上過很多的商業類雜誌的封面,而且與葉明洋長也有些相似,不過她平時為人十分的低調,封面上的照片也都是經過特殊處理過的,與本多少都有些差別的,而這個警察一時之間也沒想起來自己到底是在哪裡見過這個女人,可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個女人肯定不是一般的人。
而現在發生這樣的事情,還能保持這樣從容的態度,明知道對方是政府官員,也不怕官官相護,看著自己等人的眼神雖說沒有任何的不屑,不過根本就看不出一絲緊張和重視,說白了,也就是人家根本就沒法有把他們這幾個警察看在眼裡。
普通的人敢這樣嗎?像這樣的看著不知死活的人到處都有,不過畢竟那是少數,假如不是有恃無恐,誰也不會那樣傻的把官員給打了還敢如此大搖大擺地在等著警察過來。
“直說吧,這件事情,你們想怎麼處理。”
葉媚柔根本就不想和這些人廢話,本來低調的來到江南市,其實就是想看看楊浩天,結果卻遇到這樣事情,把本來不錯的心情弄壞了,說話也有幾分的不客氣了。
這些警察聽了這話也有些尷尬,吱唔了一聲,而後看看孫志軍道:“這個,孫局,現在可以肯定,是你們的人無故闖進人家的包間,說了一些下流的話,才會發生那樣的事情……”
孫志軍聽了這話,自然不會承認的,搖了搖頭說:“警察同志,你這話可說的嚴謹了,怎麼能說是我們的人無故闖進別人的包間,明明是喝多了,不小心進入的包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