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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看著白仲大力拍胸的模樣,不知怎麼的,忽然很想說上一句,“別拍了,本來就小軟平,再拍就沒有了”。
寡人一定是見鬼了!怎麼會覺得阿仲是個女孩子呢?真是嗶了團團和圓圓!
對了,團團和圓圓就是自己從來送給阿仲的兩隻黑白團子,一直被養成上林苑的猛獸苑裡。
以前他一直以為團團和圓圓是兩個可愛的男孩子,結果有一天負責喂黑白團子的宮人告訴他,團團是個可愛的女孩子。
就在嬴政一臉鬱卒的時候,白仲已經提刀上馬,同時還特別爺們的拍了拍嬴政的肩膀,舞了一下大刀開口說道:“大王,看清楚喔……”
還在幻想阿仲要是變成可愛的女孩子會怎麼樣的嬴政,沒誠意的點了兩下頭,嘴裡“嗯嗯”的叫了兩句。
於是乎,白仲高唱著“左手!右手!一個慢動作~右手!左手!慢動作重播!”,揮舞著手中的斬、馬刀,騎著大馬旋風一樣的衝進新軍演武場,對準演武場旁邊一根碗口粗的樹一刀砍下。
只聽得“咔嚓”一聲,斬、馬刀已經像切豆腐一樣,在樹身上輕巧靈活的劃過。
但樹並沒有立刻倒下,而是等白仲騎著馬衝出一箭之外,樹的上半截才微微地晃了晃,接著就聽見“轟隆”一聲,樹在眾人驚呼的目光中落下。
嬴政率先反應過來,鼓著手掌稱讚道:“好快的刀!”
看著白仲嬌小可愛,而且在床上軟乎無比的身姿,再看了看她那雙白皙無瑕的小手,最後再看看她手中至少有幾十斤的斬、馬刀和倒塌的大樹,默默將“阿仲會不會是女孩子”這個念頭壓回腦海中。
阿仲要是個女孩子,那麼美那麼強,這讓男孩子們怎麼活?
“怎麼樣?這刀不錯吧!”白仲騎著馬,走回嬴政身邊,得意洋洋的以手插著小腰,一臉可愛的說道:“斬、馬刀……故名思議,一刀過去連人帶馬一起斬了。”
“不錯!不錯!這樣一隻軍隊,如果能訓練成功的話,的確會強大!”嬴政點點頭。
秦軍現在用的兵器主要是戈和矛,這兩樣東西主要的作用是刺。
在打鬥中,“刺”雖然比“砍”更有殺傷力,但戈和矛操作起來更麻煩,而大刀就不一樣了,俗話說的好,“百日練刀,千日練槍,萬日練劍”,只要不是傻子都能使用,這一下大大降低士兵使用兵器的難度。
斬、馬刀這種大刀的出來,則正好解決了“砍”殺傷力低下的問題,憑著超快的馬速和刀本身的重要,將敵人的人和馬一起斬碎並不是一件難身。
而馬蹬則將士兵的雙手解放了出來,讓士兵在策馬奔騰之時,可以自由的殺敵,從此之後,當敵人近身之時,騎兵部隊再也不需要依賴於戰車和步兵的保護,而是完全可以自己作戰。
沒有戰車和步兵的拖累,以騎兵的速度和靈活性,將會在戰場上發揮多大的影響。
山東六國之中哪國國家最擅長騎兵?當然非大秦的老對手趙國無疑。
靠著趙武靈王留下來的底子,趙國的騎兵力量可是不弱啊,塞外的胡人都不是他們的對手。
“阿仲,我真是愛死你了!”嬴政看著趴在床上翻書的白仲,忍不住撲過去,開口說道:“來!親個小嘴吧!”
“唧嘰”一聲,嬴政噘起的嘴,親在了一塊冰冷冷的竹簡上。
“你幹什麼?”嬴政不開心的拔開眼前的竹簡,看著白仲開口說道:“你又怎麼了?小蔓都被我趕到甘泉宮去了。”
嬴政默默的在心裡無語了一番,別說小蔓了,他身邊的宮女……只要是個雌性生物,都是面貌平平的,唯一長得漂亮又得到白仲批准,能跟他親近的,也就是團團了。
問題是,團團哪裡漂亮了?熊一樣的!
這就是嬴政又不太明白的一點,按理來說阿仲是男孩子吧,自己喜歡的也是男孩子吧,為什麼阿仲只防女人不防男人呢?按理來說,他不是更應該防男人嗎?
“這本書給你,你看完之後寫篇讀後感給我,寫得好再讓我的床。”白仲說著,將書卷丟給嬴政懷裡,然後將自己往被窩裡縮了縮,嬌笑著說道。
“啊?這是什麼書?”嬴政有些抓狂的說道。
大半夜的,看什麼書啊?大半夜的,該賣力幹活了!
嬴政一邊生氣的想著,一邊憤憤的將竹簡翻得嘩啦嘩啦的,然後只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就像粘在竹簡上一般,再也離不開竹簡了。
白仲躺在床上,看著玉臉忽青忽白又忽紅的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