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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到戰慄的絹旗耳朵裡,傳進的卻是和場面不太相稱的開朗聲音。
“YAHOO—。我該叫你絹旗最愛醬嗎?啊呀,我想學園都市的防禦應該很嚴密,做起來很困難,所以就和那些跟我沒關係卻同一時間行動的迎電部隊【SparkSignal】配合一下,看來拿他們當誘餌是正確了啊。這樣一來,你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他們身上時,我就可以在你們的軟肋上狠狠的來那麼一下。”
話雖這麼說,不過學園都市的超能力果然還是太麻煩了,不是嗎?她一邊這樣說著,一邊擺弄著那個和沙灘陽傘差不多大小的巨型槍械。
主動穿過硝煙迷茫的空氣,金髮的高個子女郎靠了過來。
手裡拿著好像的是連發效能極高的輕機槍。
那傢伙全長一米以上。和為了讓步兵長時間攜帶移動而設計的自動步槍不同,那是更大型的槍械。裝備著能裝進一百五到兩百發子彈的箱式彈夾,與其說對人,還不如說那是用來壓制陣地的東西。
可是,它使用的子彈卻明顯是特製的散彈。這麼惡趣味的武器,先說正規軍是不會採用的。近距離使用的散彈槍,卻硬要配上不適合近戰的重量,實在是糟糕過了頭。反過來說,這個女人也就擁有足夠彌補這些劣勢的速度和技術。
手持輕機關散彈槍的女人,面帶微笑的說道,
“說起砂皿緻密你應該知道,不是嗎?因為他就是那個差點被你炸死的人。”
吶?那徵求同意的動作,簡直可愛到足夠讓濱面那樣的人“血流成河”。
“我叫斯蒂芬妮•;古傑斯帕蕾絲。我是來為砂皿報仇的,你也該有所覺悟了,不是嗎?”
她把怪物般尺寸的巨大槍械指向絹旗,微笑著宣讀死刑判決書。
行間二。
斯蒂芬妮生活在一個和平得讓人蛋疼的國家裡,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正是這種白開水一樣平淡無奇的安全感,讓她產生了疑問(作者注:某種意義上也是因為她有考慮這種疑問的閒工夫),並且下定決心出去闖蕩。讓她這個老百姓變成傭兵踏上戰場的理由也十分幼稚。因為這時的她正是關心社會的扭曲,放不下受苦百姓的年紀。也正是如果不用自己的力量直接解決事情就感覺不爽的年紀。(譯者注:中二)
之後,
哥斯大黎加的內戰,成為了抱著這樣想法的斯蒂芬妮的最初的地獄。
和正規軍不同,那是隻有傭兵才會遭受的洗禮。這場洗禮,以情報錯誤的方式降臨在還是新人的斯蒂芬妮的頭上。雖然知道有攻擊直升機,可是它們安裝新的電子系統,以及對方運來了安裝在地面上的,連線著高效能對人反隱蔽雷達器械的事情可是第一次聽說。拜這些所賜,即使斯蒂芬妮的傭兵部隊藏在茂密的植被裡也無濟於事,她們的頭頂遭到大量火箭彈的襲擊。
東拼西湊的部隊當天即告毀滅。
同伴們不單變成了屍體,甚至被炸得連從東家那裡借來的狗牌都沒剩下。斯蒂芬妮自己能夠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的活下來簡直可以說成是個奇蹟。但是這唯一的倖存,卻不是靠她自己雙手得來的東西。
大口徑的對戰車型狙擊步槍,從很遠的地方準確地擊穿了直升機的燃料箱。
那就是她和砂皿緻密的相遇。
他和斯蒂芬妮不同,沒有特意組隊,而是單獨一人踏上戰場,是個稀有型別的傭兵。受傷的她被砂皿所救,撿回來一條命。不,事情還不止於此。僅憑一知半解的知識就踏上戰場的斯蒂芬妮,要不是從砂皿那裡重新學習了各種技術,應該已經在別的什麼戰場上遭遇類似的事情,陳屍荒野了。
即使哥斯大黎加的內戰結束,斯蒂芬妮仍然選擇了和砂皿在一起。其中既有單純的憧憬,也沒法否定她有“在強者身邊是為了生存”這一傭兵式的打算。
接下來的日子,他們一同踏上過各種各樣的戰場,這使得斯蒂芬妮產生了一個疑問。
先不說她自己,砂皿這樣做到底為了什麼?
砂皿緻密這個狙擊手,原來是個不和人組隊的獨行佣兵。至於原因,雖然看起來像是怕同伴拖自己的後腿,可是那樣的話,他帶著當時還是超級菜鳥的斯蒂芬妮到處活動是為了什麼?沒法想象那個男人會單純地因為想讓年輕女子服侍自己而採取這樣的行動。
關於箇中原委,斯蒂芬妮沒有直接問過砂皿本人,她只是從砂皿不經意的行為舉止中,去推測這些事情。
難道說,砂皿厭倦了狙擊手生涯。
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