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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看背後的豪華套房。整個房間氣氛靜謐,充滿了化妝品的味道,還混淆著其他五花八門的香味,滿眼都是銀器、瓷器、水晶、花飾、水果籃、蛋糕、冰糖燕窩、巧克力和冷凍過的紅酒香檳。梳妝檯前,化妝師、髮型師一邊替搔搔、艾麗西亞、雯婷、紫濤等八位女孩子準備伴娘妝,一邊聊天。攝影師在一邊換底片,他的助手在整理攝影器材,服務生在收拾房間、擦拭水晶玻璃杯。
又傳來珊瑚的聲音:“瑞麗,你在幹嗎呢?”
算我走運。星期六晚上櫻桃在希爾頓飯店舉行婚禮。我是櫻桃的主要邀請嘉賓。我站在希爾頓酒店輝煌的宴會廳裡,絕望地想逃到自己東單四合院的家裡去。雖然是櫻桃的婚禮,不是我的,不是搔搔的,也不是艾麗西亞的,但是櫻桃的婚禮對我意義很重大。我對著空氣吹口哨,尖叫著,跳來跳去,徒勞無益地折騰了三十多分鐘,櫻桃婚禮最後一項節目拋花球開始了……當我的朋友們告訴我櫻桃會將花球拋給我的時候,她們的理由是上一次凱凱的花球因為我生病沒有接著,裳兒的婚禮花球又因為我突然離開去上海而失之交臂。爸爸媽媽也希望這一次我能順利接到櫻桃投過來的:下一個新娘是你!花球。
接到櫻桃的花球,在一個玫瑰花苞裡發現了一個粉紅色絲綢小袋。開啟,從裡面拿出兩枚戒指,還有一個便箋紙,上面是林肯的筆記。上面寫的是……
“姐姐,嫁給我好嗎?”
我難以置信地看著戒指——幸運之星,想讓自己順暢地呼吸和思考,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整個世界在我眼裡閃閃發光,全身的血液都衝到了我的腦袋裡。我頭暈目眩地抬起頭,看到林肯正從人群向我走來,雙眼充滿期望和熱情……
我認識林肯的時候他二十二歲,我二十七歲。他是眾所公認的神童。我們在一起讀博,經歷過許許多多讓人捧腹的搞笑時光。雖然那時我還不能預見,但我現在相信我們倆的相識蘊含著一個完整的故事,一個完整的婚姻。基於這樣的經歷,我相信林肯一直對我是有情有義的,他真誠地、腳踏實地地、毫無怨言地等待了我三年,就像一個最具慧眼的占卜師那樣既潔身自好,又那樣真誠。
執著是一種上天賜予的美德。
我看著那兩枚戒指,淚水開始氾濫。一枚是林肯家傳鑽石戒指——幸運之星,金質的指環上面雕刻著精美彎曲的花紋,鑽石二十八克拉,太大了,不適宜佩戴。而另一枚是二○○五年林肯第一次向我求婚時買的那枚卡迪亞鑽戒,可以說完美極了。
林肯具備三大優勢:一、有錢;二、有情;三、我們倆無論外貌體徵還是志向都何其相似,連腿都一樣長(我一米七八、他一米八三)。
我跟林肯一起上學。三年多來,他一直關注我,想念我,苦苦地等著跟我說話。他知道,我其實知道他在關注我,但假如他再次向我求婚,我一定會認為他瘋了。
所以,二○○五年兩次求婚受挫後,二○○六年這一年他沒有開口。
不能說林肯不是美男子,因為他從頭到腳的比例都非常勻稱,長長的頭髮梳在腦後結成一個馬尾,眉清目朗,鼻子堅挺,整體形象與我看上去相得益彰,可以說除了櫥窗和雜誌裡我們見過的男模特兒,他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男人。
他的長相讓他鶴立雞群,他無傷大雅,標新立異的舉止,也讓他相當出眾。我們倆上街,總能招致驚羨的目光,凱凱總是跟在我們後面唱:兩隻螳螂,兩隻螳螂,走得快,走得快!事實上,我和林肯像受過專門訓練似的,步伐邁得一樣大,身體輕盈,行走飄逸,左腳——右腳——左腳——右腳,都踏著同樣的節奏,林肯是唯一跟得上我腳步,能與我齊肩並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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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節:廢墟上的女人(4)
林肯睿智,從小到大一直沒離開過學校,他不會算計別人,不會鉤心鬥角,他長相俊美,所有的女孩都深深為他的灰褐色眼睛,修長的手臂及羞怯的個性著迷,他擁有真正屬於貴族的品位和風格,而且是國內有錢的年輕人之一。他唯一的缺點就是為了報答英國繼父利法爾·薩萊格爾愛護他的媽媽,儘量讓自己變成一個英國人。他穿英國牌子的服裝,開英國車,住英國式的房子,擺英國傢俱,不但外表如此,他在愛好和娛樂上也學得像個英國人。為了獵狐和打曲棍球他把胳膊腿都摔斷過,但依然樂此不疲。
就生活來說,他也像英國人一樣,喜歡過得輕鬆、沒有壓力,酒吧啦、餐館啦、出國度假啦、買新車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