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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你,就是圖你人好。你如果做這天理難容的事,我便和你離婚。”
離婚?王鄉看著她,死盯著。她沒有退讓,也同時盯著她看。王鄉下了決心,把手伸了過去,猛得一抓,抓下一根頭髮,然後離開家,向醫院而去。這一次換樣本,他沒有驚動醫院,以他特種兵的身手,這樣的事根本不算什麼。
在向家莊,向陽震驚了。他看著碟片里正受人拷打的向麗雅,他懷疑這是她嗎?這不是拍電影?當聽到裡面的人要人參精,他不得不相信這一切。帶上碟片,他找到王天,希望他能幫助自己。
看著碟片上的內容,王天吸了一根菸,沉默了一會兒,說:“我會命人去找她,你放心好了。太無法無天了!連國家公務人員都敢抓!”
“真的?”他說的多麼像官話,這讓向陽有些懷疑。
王天動了動嘴唇,卻沒有出聲,看著自己懷疑,又想相信,焦急不安的小兒子,他再也不忍心騙他。“孩子,你要明白。她是名間諜,我們連什麼人抓了她都不知道……”
“你不會去找她。”向陽突然有了明悟。
“當他們加入間諜的那一天,他們便註定捨棄小家,為了大家。現在,她只能自己幫自己。”王天能說什麼,一個暴露身份的間諜,根本就是一個死間諜,而且她竟然還報出了編號,這是絕對不允許的,即使她能活下來,也一定會受到處分。
向麗雅不知道這個嗎?不,她當然知道。也許她想故意犯這個間諜絕對不會犯的錯誤,以動搖他們的心。如果不是王天突然找到兒子,他也能看出,一個優秀間諜為什麼要這樣做。甚至可能分析出對方知道她的編號。
很可惜他沒有。向陽很生氣,他什麼都顧不上了,一口氣跑到了後山。王天見兒子跑上了山,以為他只是生氣,發洩一下就好了。
發洩?不,那不是向陽會做的,他要去救向麗雅。帶上大貓,由狼群嗅著向麗雅的氣味前進。狼本來就嗅覺靈敏,草原上的狼更是能從很遠就聞到空氣中的血腥味,從而前去捕食,就更不用說這些遠古巨狼了。
這次為救人,向陽什麼都顧不上了。什麼暴露秘密,他全都不在意。把狼群帶上車,他們從她失蹤的地方,招待所找起。好在抓向麗雅的人也是有所顧忌,是哪兒人少,往哪兒去。
追蹤是考驗耐力和性子的過程,這總需要時間,而且是大量的時間。一天,兩天過去了。
在向家莊,婚禮期到了,化好妝的新娘,卻沒有等來她的新郎。亂套了,一切都亂套了。月紅很生氣,人都失蹤兩天了,竟然既不告訴她,也不去報警。她還按照農村的風俗,婚前,男女雙方不見面,不通話。
向爸向媽也急,可是以前兒子也常常這樣一消失好幾天,他們都習慣了。至於報警,農村沒這習慣,他們也根本想不到這點。
王天大概猜到了向陽去做什麼了。這一次他立即動用他手頭所有的資源,只為了找到自己的兒子。“不么,你太天真了。間諜就是那麼好對付的。”
是的,間諜一點兒都不好對付。狼群剛剛接近那個倒閉的工廠,他們便立即發現了。
間諜不是普通人,他們不僅身手好,同時手中還有槍。
“上,咬死他們!”一直以來,向陽便一直信奉,你好我好大家好。可是今天他憤怒了,憤怒的心,讓他不惜殺人。
人類在和野獸對抗,天然處於弱勢,所以人類發明了工具。可是工具的發明,往往和當時代相聯。槍是工具,更是武器。如果是普通狼群,槍不僅能趕跑它們,甚至能殺死它們。
可惜這群狼不是,從它們被放歸大自然的那一天,它們便是躲開人類和槍的合格者。在進化了之後,只要它們快速奔跑。不只是在地上,還在牆上、天花板上。
狼的這些舉動,顯然嚇了他們一跳。等他們開槍射擊時,狼群已經可以發動攻擊。
巨型的狼們,一揮爪,都有如熊拍,中了,便是重傷。一口咬上去,都能把骨頭咬酥了。而在槍林彈雨中,它們顯然知道自己處於生命的危險中,更有兩隻直接進化成它們的遠古的祖先。鋒利、長長的利齒,無可阻擋。風一般的速度,讓瞄準都難。
第一百一十章、退役
狼群是來救人的,殺人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所以狼群在大肆殺戮男間諜時,卻留下了女間諜。
“是你!”向陽認識她,正是給他碟片的女人。
她捂著斷臂,慘笑一聲。“來吧!給我個痛快的死法。”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