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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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平靜。平靜到近乎事不關己,“待會兒到了法庭上,你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她對任軍說。
過了一會兒,輪到審理二人的案件了。
任軍、林俐,還有張佳佳的堂哥,還有林俐請的律師一起進了審判廳。
法庭上,林俐聲音適中,吐字清晰,面色平靜地向法官講出了離婚理由:她的丈夫任軍是個同性戀。二人結婚一年多來,夫妻生活屈指可數。這還不算,近日,她發現丈夫在外面有情人。陳述間,她向法官遞交了一個厚厚的牛皮紙信封。
法官接到信封后,將裡面的內容物抽了出來,那是一沓照片。法官沉著臉,一張張看了起來。
法官看照片的時候,林俐繼續講述。作為一名性取向正常的女子,她不能容忍無性婚姻。作為一名要求婚姻忠誠的女子,她不能容忍丈夫婚內出軌,哪怕丈夫的出軌物件是個男的。可是不管男女,都是丈夫對婚姻不忠的表現,她都不能容忍。
基於以上兩點,她要和任軍離婚,要任軍淨身出戶,要任軍給她精神賠償費人民幣二十萬元整。
林俐的話,已經讓任軍如遭雷擊,再看法官讓人送過來的照片,他的腦袋“嗡”的一聲,頓感天旋地轉。厚厚的一沓照片上,全是他和鄧志超:咖啡館中的他和鄧志超,商場中的他和鄧志超,飯館中的他和鄧志超,超市中的他和鄧志超,乃至床上的他和鄧志超。
床上的他和鄧志超精著身子,一*絲*不*掛,有同蓋一床被摟抱而眠的,有無遮無攔各種姿勢操練的,還有緊緊相擁,熱烈親嘴兒的。這些精身親密照,除了臥室,家裡其它地方的也有:廚房、客廳、浴室,都有。
在這些精身親密照裡,他和鄧志超的關鍵部位,均作了高強度馬賽克處理:二人的關鍵部位馬賽克堆疊,模糊一片,連根毛兒都沒露。饒是如此,這些照片看上去,依舊能達到讓人虎軀一震,眼珠子一凸的效果。
鐵證如山,想不承認自己是同性戀都不行了。
任軍的手哆嗦起來,心跳得快從嗓子眼裡飛出來。
被偷拍了,暴露了,臉丟大了。他媽會不會知道?學校會不會知道?同事會不會知道?學生會不會知道?知道後,他要怎麼面對他們?他會不會被停職?會不會被開除?他的腦子亂成了一鍋粥。
法官問任軍,“被告,你有什麼想為自己辯護的?”
任軍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也許什麼都沒說。腦筋稍微清醒一點後,他死死地盯著林俐,盯得力度十足,一眼不眨。目光裡是強烈到無以復加的恨意。
法官最後宣判:
一、准予二人離婚。
二、由於任軍為婚姻過錯方,准予女主所請,任軍淨身出戶。
三、男方給女方八萬元精神賠償費。
對於法官的裁決,任軍當庭表示不服,法官宣佈下次開庭再議。
退庭後,林俐和堂哥往法院外走,任軍在身後叫住了她。林俐應聲回頭,靜靜地看著滿臉怒色的任軍急急而來。
“你想幹什麼?”任軍的臉都青了。
林俐扭頭看了眼窗外明媚的陽光,笑了一下,“你不都看見了嗎?想跟你離婚。”
任軍搖頭,“不對,不止這麼簡單,你想報復我!”
林俐又笑了一下,“真聰明。”
任軍的胸劇烈起伏,“你要離婚就離婚,幹嘛拿我……”他似乎有些說不出口,最後一咬牙,還是說了出來,“幹嘛拿我性取向說事?幹嘛偷拍?!”
林俐不笑了,目光冷厲,“你活該。明知道自己是同性戀,還要找我結婚。結婚之後你不對我履行作丈夫的義務,自己卻在外面逍遙快活。你想過我嗎?萬一哪天你得了髒病,想沒想過有可能傳染給我?我說你沒想過,從來沒想過。既然你沒想過我,我又何必考慮你?”
任軍用手點指林俐,“行!張佳佳算你狠,算你有本事!我告訴你,想讓我淨身出戶?門兒都沒有!還有那八萬塊狗屁精神賠償金,想都別想!”
說到激動處,他似乎是衝上來給林俐一撇子。他的腳剛往前挪了一步,一直站在林俐身旁的堂哥,緊跟著也往前挪了一步,鐵塔樣把林俐擋在了身後。
望著張家橫眉怒目的舅哥,任軍有些底氣不足地嚥了口唾沫。他一米七五,張家舅哥一米八四,差了一大截呢。不但個頭兒差,身板兒也差。張家舅哥平常愛練健美,久而久之地,練出了一身虯結的疙瘩肉。給一杵子,不是鬧著玩兒的。
任軍垂頭喪氣地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