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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情”去)之後,等待“少年無情”已久,一旦聞詼或發現此書已“面市”,不分青紅皂白(其實根本也分不清,不能怪責,因中國大陸盜版、冒名、假書、偽作之猖獗,己到了無孔不入、無所不為的地步了).就買了回去。讀罷有不少讀友忿忿不平,分別投書寫信,交出版社轉給我,我手上現有的就有超過四百封信,批評我的書寫得不盡心、不盡力的,有的忍不住斥怪我粗製濫造,交了“仿貨”加上原來應交予的出版社負責人亦向我抗議,乃至施加壓力,使我也只好認真澄清這件,不美麗的“誤會”。
我的書一向翻版很多。有很多版本,我壓根兒沒見過。乃至新馬、韓國都有。只不過中國大陸特別厲害。我並沒有特別——收集我的“濫版假書”,中國大陸那麼廣闊,要完全收集齊全也不可能、但手上所收集的假、偽、冒版書,已超過一百三十二種,有的還不敢太明目張膽,用的是字形類似的草書印作者名字,於是成了“湯瑞安”、“溫端安”、“溼瑞安”、“溫一安”、”溫瑞汝”。這是比較客氣的,有的明寫是”溫瑞安”新著,有的大概以為我常年不入神州,有的索性寫在封面上大刺刺的註明:“本社獲溫瑞安大使榮譽授權”、“溫瑞安先生特別獨家授權本社”……諸如此類的號稱和宣傳。這都是比較客氣的。
對於這些翻版、濫印,很多朋友,很多讀友,很多時候,都力勸我依法追究到底——甚至不管是否依法,因為“依法”而言,他本就是不該盜版、翻印。可是,由於我在過去合在大馬、臺灣、香港,辦過超過大家出版社和雜誌社的經驗和感情,非常能體諒作為出版社經營之不易,以及願意把這種不法盜印(畢竟是從事文化傳播事業)解釋為“雅盜”——就體諒本書店、圖書館裡“偷書”的“賊”多少都說跟竊奪別人財物的不太一樣,似也不該全一對待。況且,為讀者利益著想,如果能比較廉宜的價格買到我的書,讓他們負擔得起,作為作者的我,當然願意我所寫的書能傳播更廣,更多人看我的書。而且作為一名文化工作者回為我的書而養活了更多有關相關的人,我是極樂意的。當然,這種想法只是我個人容忍的極限,而且對合法取得版權但因大多翻版、假書而減少收益蒙受損失,是十分不公平的。
對於我個人在稿子上辛勤筆耕。創作意念而言,也更加不公道。
但我一直不想“迫人以絕”,況且,往積極面想:別人翻印你的書,也是一種“看得起你”的“表達方式”,我只好/正好以此解嘲/自嘲。
不過,有些假書、偽作,所作所為,已經超越了我容忍的極限。
他們張冠李戴,把一些不是我寫的書,也歸我名下,不容氣說,其中有好些是相當允聊,乃至無恥的作品,充斥了黃色、灰色、黑色意識,只怕予青少年讀者相當負面的影響,另外也有名家如古龍先生的作品,居然變成我的“作品”,伶越之外,揮筆之處,惶恐之餘,更對不起已經仙逝的前輩。以我名義毒化人心,濫交濫殺,是我不能忍受的。
我寫武俠,寫俠寫情寫人性,寫那些為尋求公理、公義、公道而打抱不平的俠者,亂打亂殺,非女人即酒鬼賭徒,非瑞安之志也,我就算寫打、殺、性、情,都有我的用心、用意,寧缺毋濫。
只不過,這一次更“嚴重”。“少年無情”除了盜用我的名義出版之外,還割盜所創的書名和人物、情節種種創意。讀者不知,真以為“少年四大名捕”之第四部:“少年無情”
推出了,據查悉,“正版”至少銷出了三十萬冊以上,而“翻版”這種假冒作品一樣有不法書商翻印他們的“假書”,這叫“翻盔人者人恆盜之”,也賣了二十五萬冊以上(我手頭上就有兩種以上不同的版本),影響力不可謂不大。
儘管,翻版我的作品一向銷量都不差,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人甘冒法辦之危來從事這種不法活動了。聽說,我首赴上海文廟書市的前一個禮拜,貌有一個留鬍子的溫瑞安,在兜銷“溫瑞安的新書”。之前又有一位姓陳的經銷商,說我已授權他推銷我的版權云云。害得我在文廟書市因讓同行淺露仍藏後,有朋友還翻查我書後相片“核對”我的“尊容”,以辨真偽。而且,據確實訊息,有人還孜孜開夜車寫我有了書名但未成書的作品,例如:“破陣”
“驚夢”“震關東”、“戰天王”,還包括這本“群龍之首”,有的是一個人獨立執筆,有的三五人為一組合,實行鬧制群議——讀者們買書得當心了。
是以,這風氣造成了笑該,我的幾個出版人,都懷疑我身邊的兄弟和理事或親近的人中有“臥底”。有些書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