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店裡賣金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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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要是出自別的村人口中,那可信度還有待商榷,從‘狼孩兒’嘴裡說出來,那真實度就字尾了幾個+號。 這可是經全村老少爺們親自印證的事情,而不是哪一位的個人觀點。別看他人外表亂糟糟,一副瘋瘋顛顛傻呼呼的橫樣,可實心裡卻是一點兒都不瘋傻,但凡是正了八經說過的事情,那都是一句是一句,距真實情況那是八九不離十。 甚至有些未知的事情,很多都應驗了。這話聽起來有些傳奇色彩了,可是確有其事,因為‘狼孩兒’存在本身就是個傳奇。 ‘狼孩兒’不是孩兒,是個五十多歲的大男人。據村裡的老人講,四十多年前,颳起了一陣大風,塵土漫天,人走個對面兒都看不清楚臉。 風停土歇之後,村裡的土地廟門兒前就倒臥了個五六歲大的小男孩兒。 村裡人良善,抬回家中一頓救治,小男孩兒甦醒了過來,卻是驚嚇過度失了聲,成了一個啞巴。 村人連比劃帶猜,好些天才弄清楚他的來歷。後經證實,他確實是外市丟失的小童。 據說那戶人家老人過世,家裡人都忙著辦喪事,小孩子自己在家門口玩泥巴,被山裡頭的大嘴子給叼走了。 說來也是神奇,那大嘴子竟然沒有動小孩子,叼回窩裡還當作了狼崽子撫養。 就這麼過了兩年,那家人都以為這孩子早就讓大嘴子給吃了呢,沒成想他不僅是活了下來,還接連受了庇佑,被大風吹跑了刮到數百里之外都沒有事兒,除了身上落地時受到點刮蹭,稍大些的傷口都沒有一個。 這在當時可是當成了傳奇議論了好久,都說這小孩兒是個受天老爺護佑的童子,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日後定是差不了。 這也就是閒時聊話,究竟是不是有後福,那誰也不知道。那戶人家把孩子認領回去後,就再沒有傳來訊息。 直到又過了數年,一個自稱是當年那個風颳下來的孩子的男人出現在村裡。直言家中親人都已經亡故,只剩下他孤身一人,因於這村子有緣,故而在此落腳。 當年曾參於救治的村裡人有不少還都健在,有人還記得小孩子身上的哪裡有胎記,一番比對,確認無誤,他就是那個大難不死的男孩兒。 那時候的人都普遍的淳樸,一個外來的流浪漢,又同這個村子有些淵源,左右不過是多個人而已,誰也都沒有計較,就讓他在此落了戶。 也不知道他到底經歷了些什麼,村人問到他名姓時,他只搖頭說忘記了。當年因為他啞了不知道名姓,後來聽說是被狼叼走養大的孩子,村人就管他叫‘狼孩兒’。 既然他不願再提名姓,大家也不願意再逼他,為了稱呼方便,重新又把‘狼孩兒’這個詞兒提了出來。一來二去,村裡人也都管他叫這這個名字。 狼孩兒也是個認親的,別看是後來的村子,可自打在這裡落了戶後,就把這裡當成了家。往後的十幾二十年裡,他時常出門去上工,可不管走的多久多遠,最後總是會回到村裡來。 直到最後一次,也是幾年前,回來的時候身上破衣爛裳,蓬頭垢面,邋遢的都不像是他了,整個人也有點兒不大正常,腦袋上還有幾道剛結痂不久,像是被刀子砍傷落下來的刀疤。 問他到底怎麼回事,他也不肯說,只是打那以後就再沒有出過遠門。只是窩在他的那間破房子裡,時常幾天都不肯出屋。 村裡人看他這副模樣,倒都挺可憐他,分工制的大集體勞動也都沒人去攀扯。年底的分糧倒也計了他那一份,只當作五保戶來分撥的口糧,到底不會有太多,免強也就能囫圇個半飽。 越是吃不好,越是沒精神。越沒精神越不愛動彈,整日窩在屋子裡幾乎就成了個隱形人。 這也是趙文多來到這裡小一年的時間,只聞其人不見其身的原因所在。 用她爹趙明玉的話說,那就是‘狼孩兒’是個有經歷的人,過往可是去過不少的地方,很是有些見識。 這樣的小金鋪,靠著代工混點兒金沫子倒也是正常,啥行業沒有點自己的小九九,打好了就是盤贏棋。只是要想有大的發展,憑著這點兒小算計可是遠遠不夠,還需得有正當穩定的模式。否則,就只能是曇花一現,用不了多久就得退出競爭的舞臺。 父女倆也沒有太過糾結,此地不行,自有可行之處。 兩人接著又走了一家,相對來說這家的規模和經營方式更符合現代人的眼光。從外面看,已經有了初步的分割區域,展示櫃臺和加工服務區都有明確的化分。 進到店裡面,可以清楚的看到陳列的金飾,無論從樣式還是做工都有較先前店更精細。 店家的服務也很到位,見到客人上門,微笑的先遞上來一盤子糖果,讓他們品嚐著慢慢的挑。 這在多年供銷形式下,見慣了強硬抱胳膊派營業員,冷不丁受到這種溫和待遇,趙明玉受到的震撼可是不小。拿眼神直點趙文多,示意她可以把金疙瘩拿出來了。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