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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不要把重點放在事後理責任,要放在事先,我怎麼預防這個情況,那麼現在的責任是什麼呢?這個責任就在一個酒上,大偉童謠:
少年飲酒醉為愁,
失態嘔吐或鬥毆。
輕者傷身成酒鬼,
重者喪命校門口。
這三個十七歲的學生因喝酒過度不幸身亡,學生家長認為,孩子是在上學期間出的事,學校應該對孩子的死亡負責,但學校卻有著自己的說法。
誰該負責?
學校有沒有責任?當然學校有責任,學校失察,學校疏於管理。但是學校說開學的第一天,我們就發了一個針對所有中專生的校規校紀,言明不許喝酒,不許抽菸。學校還說了,我們門口一共有五家酒館,這五家飯店酒館我們都去發了通知書,專門寫了信蓋上校印,送到飯館的老闆手裡,不許提供給學生酒類。但是學校有沒有自己的責任呢?或多或少的有,所以學校給這兩位家長鞠躬道歉,賠了每個家長三萬元錢,大林賠了三萬元,小林賠了三萬元,小翠賠了三萬元,這樣是不是就能夠表達一點悲哀的心情呢?能不能給家長的心靈一點撫慰呢?
同學有沒有責任?小北和小翠兩個人喝了這麼多酒,小翠死在小北的旁邊,在這三小時、五小時之間,小北雖然不是成年人,但是就不能救助一下小翠嗎?好多人認為,即使不是小北害她的,那也應該承擔責任。
自從發生這件事情以後,小北一直非常後悔,小北的父母也主動拿出一萬元撫慰小翠的父母。但讓小翠父母想不明白的是,小吃店為何要賣給他們酒喝呢?而且自己的女兒從醉酒到死亡這麼長的時間裡,小吃店為何會無動於衷呢?
酒店有沒有責任?好多人說,飯館沒有責任。小翠的爸爸媽媽不依不饒,把這個飯館的老闆告到法庭了,說我們小翠在這兒喝酒,明明學校有規定,不讓你把酒賣給這些孩子,你為什麼把酒賣給他呢?而且小翠躺在你這個飯店裡頭,從12點開始躺在這兒,到第二天早晨死了,你們就沒有一個職工來問一問,看一看嗎?既然兩個孩子都醉成這樣,你們就不能打個電話給醫院,讓醫院來救助一下嗎?
小翠的爸爸媽媽很憤怒,把酒店告到法庭上,你要承擔70%的責任,賠我六萬元錢。那麼到底這個責任在誰呢?法院的判決是什麼呢?法院說小翠之死酒店應該承擔一定責任,承擔什麼責任呢?
首先,我們國家有明確的規定,不能向未成年人售酒,很多酒店都有明確的標誌,不能向未成年人售酒,一個這個標誌要很明顯,你賣酒給未成年人,可以處2000元的罰款。
其次,這個飯館把酒賣給未成年人,就已經錯在先了,在小翠醉的整個過程中,沒有人去看管這個孩子,以至於孩子死在這個酒店裡。法院認為,這個酒店應該承擔60%的責任,要賠償小翠的爸爸媽媽四萬元錢。當然這點賠償真是不值得說什麼,但是大林、小林的死,酒店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最後老闆比照著賠償小翠的方法,給了大林父母一定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