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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白仲所知,趙國公主資料上顯示的是十六歲,但實際已經十八歲。
雖然“女大三,抱金磚”也可勉強一說,可嬴政不愛聽這種話,他喜歡說《818那個肖想小正太的腦鋁人》。
但是老女人有老女人的好,如呂不韋所說的那樣,和那幾根豆芽菜比起來,趙國公主雖然顏值略遜於羋妍,但她的發育非常非常好。
天然柳腰,盈盈一握,胸口被袍服收得緊緊的,兩廂對比顯得特別壯觀,再加上她舉手投足之間不經意露出的風情,那種遠非豆芽菜們所擁有的性感,看上去要有多誘人就有多誘人。
如果說羋妍是美,那趙國公主就是實實在在在的魅力。
魅骨天成!
白仲低下頭,裝做不在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胸,都十三歲了,怎麼連個發育跡象都沒有?
[你喜歡用藥還是喜歡隆假體?我建議用假體比較好,這樣光著身體平躺也能保持形狀,天然的會垮。]
不約!謝謝!
“趙婷拜見大王。”趙婷跪在地上。
和其他幾個公主,拜見嬴政時都羞答答低下頭,不敢看嬴政的不同,趙婷行禮之時,不但一直媚眼如絲看著嬴政,見嬴政被自己瞧紅了臉,還露出一個風情萬種的笑容。
這個不要臉的小婊砸!
這是白仲和其他五國公主的共同心聲。
不過和五國公主只能將手藏在衣袖裡,恨恨的扯手帕不同,白仲直接“碰”的一巴掌,拍在面前的長案上。
正目不轉晴看著趙國公主的嬴政,聽到這一聲響,立刻身子一挺,收回視線,裝做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開口問道:“長平侯有何事要說?”
“今日大宴,大家都這麼開心,仲願為大家舞劍一曲以為助興。”白仲說著,瞄了一眼旁邊的蒙恬,開口說道:“小甜甜……”
“知道啦,我彈箏。”蒙恬雖然年紀小,但音樂天賦相當好,彈箏的技術在他們幾人之中是最好的。
想到此處,白仲有些心塞塞。
根據後世的歷史,蒙恬武可兵退匈奴,文能改良毛筆,還是音樂才子,江湖傳聞他改良了秦箏,如此湯姆蘇的設定,也無怪白仲喜歡欺負蒙恬了。
“既然長平侯有意,那寡人就允許了。”嬴政衝著趙高使了個眼色,開口說道:“趙高,去將寡人的劍拿上來。”
嬴政今年不過十五歲,下過月過完生日也才十六歲,還不到加冠佩劍的年紀,因此他並沒有隨身帶劍,而是讓趙高去將他的劍拿來給白仲使用。
過了一會兒,趙高雙手捧著一柄劍走到了白仲面前,白仲習慣性的抓起劍之後,忽然發現有些不對——畫風不對。
這劍不是青銅所鑄,而是上好的鋼劍,劍身又細又長又窄,薄如蟬翼、寒氣逼人。
咦?總覺得這柄劍在哪見過啊!
看著臺下白仲隨意揮舞著長劍的模樣,嬴政簡直要為自己這個奇思妙想點個讚了。
把小白姑娘的劍給阿仲用,這個主意果然很棒,阿仲拿起劍後的模樣,果然很像小白姑娘!
嗯!雖然寡人更喜歡阿仲,但是如果能找到小白姑娘的話也不錯,畢竟阿仲是男人,不會生孩子。
要是寡人和小白姑娘生個孩子,不知道孩子生出來會不會像阿仲?
完全不知道上頭的嬴政,已經從一個虐戀情深替身梗,玩到另一個虐戀深情替身梗,腦洞大得不了得的白仲,放棄去想自己到底在哪裡見過這把劍的念頭,拿著劍走到大廳的中央。
而蒙恬在跟負責宴中奏樂的琴師小聲談了幾句之後,坐到了一把古箏面前。
因為是晚上,這年頭又沒有電燈泡,為了照相,寬廣的大廳裡點著千盞燭火,火光明亮璀璨,將大廳照得晃如白晝。
白仲執劍,對著一根蠟燭快速斬去,只見寒芒一閃,蠟燭從腰部斬斷,有燭光的另一頭正穩穩立在白仲的劍身上。
這時,箏聲響起,如流水一般傾瀉而出,箏忽快忽慢、忽強忽弱,雖然彈箏之人手法談不上精妙絕倫,但這首箏曲卻是眾人頭一回聽見,不禁精神一振。
隨著箏聲響起,白仲將手中的長劍一揚,蓮步輕移,柔身起舞。
似羿射九日,璀燦奪目,光華萬丈;似龍翔於天,翩然自在,輕靈慾飛;似雷霆萬鈞,令人窒息,攝人心魄;似江海清光,行雲流水,連貫灑脫……
箏聲越來越急,鼓點也隨之鏗鏘大作,眾人眼前彷彿看見如血殘陽下,兩軍決戰時,聲動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