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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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喔……”
他忽地坐了起來,揉了揉惺忪睡眼——看它,像是在看一隻怪物。
開始的時候,他有些害怕,看了一會兒——見它像只貓,或者像只小狗崽兒,就不害怕了。
話說這康曼富,從來就沒有見到過狼,也不知道那是一隻小狼崽子。他當然就更沒有聽說過那狼、尤其是這野狼溝的狼——是一種報復心理極強的野獸了。
他一見到那小狼崽子,覺得很是稀奇,一下子就來了精神頭兒。
他慢慢地蹲了起來,面對面地看了它一會兒,覺得挺好玩的。
於是,他就突然起身,“噌”地一下子,躥到了那小狼崽子的跟前……
“怪呀,它怎麼一點兒害怕的意思都沒有?”那康曼富自言自語地嘟囔著。
“你是不是把我當成了同伴兒了?”康曼富把它抱在了懷裡,問它。
“好了、好了,你不說我也知道——你就是把我當成同伴了……”
說著,康曼富把它放在地上,與它一起玩耍了起來。
這過慣了大少爺生活的康曼富,跟那小狼崽子玩耍了還沒有多大一會兒,就玩膩了。
此時,只見康曼富脫下一件襯衣,“咔嚓——”、“咔嚓——”地,三下五除二,就把那襯衣撕開、撕成了布條兒,然後又一條兒、一條兒地接了起來。
康曼富把那布條的一頭兒,拴在那小狼崽子的脖子上,另一頭兒抓在手上,牽著那小狼崽子,興致勃勃地下了山來,連跑帶顛兒地出了那野狼溝。
回到牛河灣之後,這康曼富牽著那小狼崽子,蹓遍了牛河灣的四大街。
當時,人們都以為那康曼富是在蹓狗,也就都沒有在意。
康曼富蹓夠了,就牽著那小狼崽子,去了牛河岸邊兒的樹林子。
他燃起了一堆篝火,居然把那活蹦爛跳的小狼崽子,架在火堆之上,生生地給烤了……
本來,這康曼富是想把它當作下酒菜、好好地喝上它一頓的,卻不知是他烤得不對勁兒,還是那小狼崽子的肉,壓根兒就不好吃,氣得他把烤熟了小狼崽子,撕了個稀巴爛,拋在了那樹林子裡的草地上……
殊不知,被這康府大少爺康曼富,殘害的那隻小狼崽子,恰恰就是那野狼溝裡的“狼王子”!
……一場空前的“人狼血戰”,即將發生!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十、處置孽種遇良機
十、處置孽種遇良機
就在康府大少爺康曼富殘害“狼王子”的那天夜晚,那夜幕籠罩下的牛河灣,突然傳來一陣��說睦青粕��
隨後,那牛河灣狼嗥四起,越來越甚,不大一會兒,那令人腦袋發奓的狼的嗥叫聲,像那山洪暴發似的,很快就遍佈了整個鎮子的大街小巷!
隨之而來的,整個牛河灣也嘈雜了起來:人吼,狼嗥,夾雜著關窗、關門的聲音,煞是嚇人……
其實,人類對狼的瞭解實在是太少了,致使長期以來對狼充滿了敵意,以至於把“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等等人類的惡劣行徑,都用“狼”去形容。
當然,也有人發現了狼的優點。比如,它們狠狠地盯住一個目標,鍥而不捨、用心專一、不達目的,絕不罷休;比如,它們群而發之,群而進之,群而攻之。比如,它們攻擊目標時,是在群首號令之下,便序而不亂,各自心領神會,配合默契,各施其職,有條不紊——主攻者,勇往直前;佯攻者,避實就虛;助攻者,蠢蠢欲動;後備者,嗥叫助威……
狼的組織之嚴密,實乃人類所難及;它們協作的精神,更讓知狼、懂狼、效法於狼的人,讚不絕口、佩服不已!
所以,就有了一種很是受追捧的“狼性團隊精神”……
閒言少敘,書歸正傳。
話說那野狼溝的群狼,它們有自己的領地、有自己的“狼王”、也有自己捍衛領地和維護“狼王”的行為準則。
當然了,它們同樣有著與人類相處的、毫不動搖的原則——那就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殘暴”,幾乎是人類對狼的共識。
但很少有人知道:狼,是一種非常智慧、非常理性的動物。
它們誓死捍衛“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則,也是有著嚴密的程式的,其中,在它們“必犯人”之前,是要上街向人們“示威”的……
對於群狼“上街示威”,牛河灣的人們是經歷過的。
可是,令那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