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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在他手裡好象十幾年的老夥伴似的,拆成散零件之後,組裝的速度只比楊肖慢了兩秒,這就叫楊肖受傷了,他說,你小子是個怪物,老子當年練了大半年也沒達到你這個境界。
林慎的回答是,豬和人總是有差距的。【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800】
楊肖氣的半死,卻也不得不承認事實。
“你別太得意了,真正進了盧城特訓營才叫你知道什麼叫地獄式的作訓。”
“全當去玩了一回,很了不起啊?”
“嘿嘿,去了你就知道了。”
林慎卻沒放在心上,怎麼說那也是過完年的事,現在不去操心它。
再次走出神銳團時,林慎居然真的挎上槍了,肩背式的槍套,腋下藏槍,身上還多了一個‘軍用公務持槍證’;
神銳團特種配的標準是一支槍,兩個彈夾,計20發子彈(每個彈夾十發),遭遇突發事件時,有20顆子彈的槍在手,應該可以應付衝突了,而國內大部分公安幹警還都是****式手槍,****式的7發彈容不能說少,畢竟是手槍嘛,但遭遇突發事件時可能鳴槍警告一兩次,那麼剩下四五發子彈就不容樂觀了,在瞬息萬變的現場中,很難從容應對各種突變。
一般警察執行任務時也就領一支槍、一個彈夾,不會另配一個彈夾,實際上在國內環境中,用到槍的時候不多,有二三十年的老警察也沒有開過三次槍的機會,相當來說,國內環境還是不錯的,社會治安相對穩定,警察們手中的槍更多時候是一種威懾,槍一出套就產生了威懾力,再一鳴槍警告,基本能擺平事件,當然,遭遇不要命的毒販時可能會發生槍戰,但這種遭遇機率是極低的,緝逮毒販行動時一般都有大量準備的,不會出現捉襟見肘的尷尬景況。
相比警察們的槍來說,林慎這把配槍是很牛的了,除了彈容可觀,九二式的殺傷力也不是****式能相比的。
林慎搞了把槍也是圖個新鮮,另外認為自己現在是神銳團精英成員之一,不能光頂個名啊,總得落點實惠嘛,再加上內蒙人範仁奎讓他心裡產生了不安,弄把槍在身邊還是很作用的,對方一二百萬花錢連眼皮都不眨,僱個殺手什麼的來對付你也不是沒可能,如果他是普通人也倒罷了,可他偏偏不是。
連著幾天林慎沒去過學校,也沒人管他是不是曠課或逃學。
他從神銳團一出來就跑到了姐姐所在的林家莊派出所。
那把九二式手槍‘啪’的一聲拍在姐姐辦公桌上,這小子得意的咧著嘴笑。
“姐,怎麼樣?沒玩過這好東西吧?”
對林明秀來說,她還真沒接觸過九二式新槍呢,這槍在國內也是剛產生出來的,98年才正式設計定型,開始批次產生之後,也只有全軍中最精銳的部隊才能裝備它,到99年底裝備了駐澳部隊時也發給京城、魔都兩地公安系統一些,但顯然沒準備大量裝備警察隊伍的,甚至在警院訓練中都沒有九二式的訓練計劃,至少目前沒有。
很驚豔的說,這槍震驚了林明秀,她的****式和這把九二式擺一起實在沒看頭。
“哇,你這混小子從哪搞來的槍?”
啪,林慎把‘軍用公務持槍證’也給姐姐拍在桌子上了。
他一蹺二郎腿,笑著道:“自己看吧。”
“看把你得意的?”明秀拿起持槍證一看,是總參直屬神銳旅下發的新證件,上面有林慎的一寸照片,鋼印蓋了四分之一照片下緣,這個應該假不了。
“能不得意嗎?姐啊,你和孟哥當這些年警察了,沒玩過這麼好的槍吧?哈哈……”
“嘁,我很稀罕嗎?”明秀嘴上不認輸,可纖手早就抓著九二式不放了,摸來摸去,瞅來瞅去的,那叫一個喜歡,可惜自己用不上。
她心裡甭提多羨慕了。
“好吧?”
“好個屁。”明秀白了弟弟一眼,把槍扔還他,“那麼大,那麼重,怎及得上****式用的稱手?只怕後座力也不小吧。”
“不好嗎?哈哈……”林慎接過槍玩了個槍花,就把它塞進腋下槍套了,外衣一抖合起來,誰也看不出他身上會帶著槍,“9mm的口徑,後座力是大一些,但也沒大的過份,比起50口徑(12。7mm)的沙鷹的後座力就小了太多,那個後座力是巨大的,上手第一槍就被震斷手腕的也有例子。”
“喲,我弟弟什麼時候變成軍械專家了?”
“小ks啦,你弟弟我是什麼腦袋子?在槍庫鑽了三天就變成專家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