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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的女孩兒跟著那男的走了過去。
我繼續擺弄手機,手心都是漢。
幾分鐘以後那人又來了,這次是叫我。
我們走進劉維明的辦公室,那女孩兒竟然也在。
劉維明說:“艾熙,我給你介紹一下,這是孟雪,前幾天才剛剛簽約。”
“我們剛才見過了。”我說。
“哦,呵呵,以後還會常見呢,她是你的合作伙伴。”劉維明笑著說。
“什麼意思?”我有種不好的預感。
“公司決定讓你們倆組合,唱一些情歌,當然也包括你送來的小樣裡面的一首歌曲。”
“可是我那歌不適合她唱。”我這話說完,孟雪低下了頭。
劉維明說:“歌是可以改的,關鍵是要適合聽眾,不是適合你一個人。”
我想起了靖文彩鈴裡面那讓我厭惡的甜膩膩的男女對唱,當即否定道:“我覺得還是以個人的方式發展比較好。”
“個人也可以,那就把那首歌給孟雪唱,你作為歌曲的創作者,公司也不會虧待你的。”
我感到身後一片黑暗,面對他們,我不知該說什麼好,眼前的畫面在我的視線裡慢慢扭曲、模糊。
“你考慮考慮吧,艾熙。”劉維明的語氣強硬。
總是會有人擁有決定別人的權利,在那巨大的權利面前,我們微不足道。
我在做最後一絲掙扎,說:“劉總,難道我就不能唱我自己寫的歌嗎?”
“可以,你可以唱給你自己聽,或者在地下道唱給過路的人聽。”
劉維明看我低下頭不說話,語氣稍微緩和:“艾熙,希望你能理解,公司要發展一個新人,投入是很大的,要冒很大的風險,所以為了慎重起見,我們只能選擇其一,而經過公司的討論研究,我們一致認為孟雪的市場潛力比你更大。”
這時帶我進來辦公室的那個人插話道:“艾熙,你們倆組合是一種很好的方式,有很多人連這個機會都沒有。”
我一直低垂的頭忽然抬起來,憤怒的看著他們,說:“我唱歌是有底線的,我的夢想也不是做一個讓我自己都討厭的人,所以,我拒絕。”
說完這話我轉身就走了,沒人攔著我,我知道我對他們可有可無,原來外界一直盛傳的“革命者”對歌手的自由,也只是盛傳而已。
想起了那晚在酒桌,那個琴行老闆對我說的話:“孩子,有的時候你要分清楚,你的夢想究竟是要在這一條路上功成名就,還是堅持自己熱愛的東西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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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背叛(1)
我把思念釀成了一杯濃濃的苦酒,過往的歡顏也就不再重要,如果我能找到一種叫做青春的解藥,我想她能陪我一直到老
在成長的路上,總有些東西在悄然的改變著我們,我們卻沒有發覺,直到有一天自己徹底沉淪或是脫胎換骨。
10歲以前,除了父親的巴掌,記憶最深的就是家門口的那一堆沙子,我每天在那上面玩兒直到深夜,蓋堡壘、挖通道是我的最愛,後來有一天那堆沙子被工地上的人拉走了,我失去了幼年的樂趣。
15歲以前,我花八十塊買了個足球,從此以後我養成了早起的好習慣,那個時候我喜歡看日本動畫片《足球小子》,經常學他們在射門的時候大喊一聲。可是最後由於班主任對我家長說我玩物喪志,我爸一氣之下把我的足球從樓上扔到了很遠的地方,我再也沒找到,也不敢在學校踢球了。
18歲以前,我無意間在網上聽了一首國外的歌曲,後來我知道那就是搖滾,便開始攢錢買廉價的吉他,並因此放棄了考大學。
我以為我會成功呢,可是理想總是被無情的扼殺,小的時候只是失落,長大了,我開始有些絕望。
穿過這條地下道,就離家不遠了,靖文還在等我。
我想起了劉維明的話:“你可以給你自己唱,也可以在地下道給過路的人唱。”
也許有一天,我真的會成為這樣的人。
小時候我總覺得流浪歌手最牛×,最浪漫,可是有一天,我親眼目睹一個流浪歌手準備收工的時候,跪在地上撿那些散落的一塊或五毛的紙幣,我才發現,這行一點兒都不浪漫,與乞丐無異。
我一直覺得,真正熱愛音樂的人,是不會被任何客觀條件改變的,我曾立志做那樣的人,但是,就像許巍歌裡唱的那樣:在生存面前那純潔的理想,原來是那麼脆弱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