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蓋有獎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
“根據目擊者的轉述,你在陳豔被活埋之前就已經到達現場,是否有這回事?”我問。
“是,我當時還是個記者,收到市民的報料就立即趕去現場,到達時陳豔還活著。”他忽然低下頭,聲音也漸漸變小。
“那之前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們你當時在場?”他之前曾主動向我們提及活埋事件,但卻不曾提及他當時就在現場,這難免會讓人生疑。
“因為那件事對我來說是恥辱……”他嘆了一口氣,徐徐道出當時的詳細情況——
那時候,我還是個採訪記者,每天都得跑新聞,一接到市民的報料電話就得立刻趕到現場,希望能得到第一手資料。
那天報社接到市民的報料電話,說有人掉到建築工地的地樁裡,被凝固的水泥困住出不來。於是,我就馬上就趕到現場採訪。
我到步時,建築公司的人正與陳豔的丈夫黃傑討論該如何處理此事。黃傑堅持要毀掉整個地基救人,建築公司方面當然不願意,只好頻頻打電話請示上級。我趁著他們正在爭論,就走到地樁那邊訪問陳豔,她一個勁兒地叫我救她,可是我那有辦法能救她呢?只好安慰她,說大夥正在想辦法,很快就能救她出來。
安慰了她一番後,我就取出照相機準備拍些照片配合報道,誰知道我剛開始拍照,建築公司的人就跑過來把我的照相機搶了,還把底片也給拆出來。我從他們之間的對話中得知,他們打算賠償黃傑二十萬,讓他親自往地樁加灌水泥把陳豔活埋,而他似乎已經答應了。
我那時還年輕,血氣方剛,就衝他們大喊:“你們這樣可是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