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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兀,於是連帶生意也比平時好得突兀了起來,從開門到現在,雖說不上顧客盈門,也一直都進進出出基本沒什麼間斷。多的是些學生樣的,打著傘從門口經過朝裡望了眼就進來了,有的打了包就走,有的會坐下來吃上一會兒,而目光則無論長或者短,全都是不約而同閃爍在視窗邊那抹豔麗的身影上。
也難怪。
一個男人,本身長得好看,已經很引人矚目了,何況他還天生一把比桃花還要鮮豔的長髮。
一個好看的男人天生一把桃花似鮮豔的長髮,已經夠搶人眼球了,何況這一種顏色除了張揚在他頭髮上,居然還烙在他那雙比桃花還要嫵媚的眼眸。
那就不單單只是搶人眼球那麼單純而已了。
那叫魅惑。
過於美麗的男人是妖孽,那麼過於妖孽的男人是什麼?我卻說不出來了,因為那本就不是男“人”,比如狐狸,比如?,再比如他。
他是隻妖精。
狐狸叫他桃花煞,我叫他妖怪,他自稱方緋,方正的方,緋紅的緋。我很奇怪精怪居然也會有姓,他說,那是他對自己活著時候唯一留有印象的東西。
方緋昨晚突然出現在我房間裡的時候,我以為自己這回是小命難保了,因為狐狸不在,連?也被對門那個小術士帶回了自己家。
而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明白,昨晚術士對我說的那些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當時的場面讓我的腦子很亂,亂得像是做了場夢似的。夢裡的?變成了只青面獠牙的怪物,而我本來是想向他求救,卻差一點被他整個兒捏碎,要不是後來破門而入的術士用一根鎖鏈拴住了他的脖子和雙手。
之後他就安靜了下來,不再渾身抖個不停,也不再野獸似的衝著人咆哮,連身上那些突然長出來的青黑色面板和鱗片也漸漸消退了,他在那個術士的桎梏下又恢復成了平時的樣子。只是看上去沒有任何知覺似的,不管我怎麼叫他,他也不理睬,只一動不動站在術士身邊,就像我剛遇到他那會兒他跟在我身邊時的樣子。
後來術士就帶著他離開了我的家。
臨走對我說,他是來取麒麟賒他的那筆賬的,那筆賬的數目是百年。
這句話的意思我一直都沒有想明白。所以直到他們全都消失在我家門外,我才意識到這一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被術士帶走了。
一向心高氣傲的?,他叫術士“主人”。
於是這個家裡真的只剩下了我一個人,雖然他在的時候我從沒真正把他當作過一個人。
那個時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了,一下子似乎完全沒了任何念頭似的,我就那麼一動不動坐在沙發上發著呆。想著回到家時?相當異樣的言行,想著後來他身上那種駭人的變化,想著他在術士腳下靜靜地叫他“主人”……
想著,似乎有點明白了什麼,可似乎又什麼都沒明白。
直到那個消失了很久的桃花煞咯咯笑著突然從天花板上飄蕩下來。
下來坐在了我的邊上,我沒躲,也沒閃,只等著他跟之前解決那隻小精怪一樣把我給解決掉,只是出乎意外,他並沒有對我動手。只是和我一起在黑暗裡無聲無息地坐著,一直到天濛濛發亮,他說:“我叫方緋,方正的方,緋紅的緋。”
他還說:“今天開始,你得養我,否則我讓你生不如死。”
店門鏘啷陣響,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姑娘推門走了進來。
要了份奶茶和糕外帶,經過方緋身邊時臉刷的下就紅了,一直到掏錢給我的時候臉已經紅得不行,在口袋裡挖啊挖的老半天才挖出把錢,一不小心撒了一地,我聽見那妖孽吃吃地笑。
忍不住朝他看了一眼,卻見他站了起來,走到門邊上靠著門站著,於是那個女孩離開時不得不再次打從他面前走過。
走過時臉又一次紅得像只蘋果。一路過去頭垂得低低的,卻絲毫沒發覺那讓她臉紅到脖子根的帥哥在她經過的當口低下頭,一路循著她過去的方向輕輕吹著氣。吹著吹著那姑娘的臉就白了,直到推門出去門在她身後合上,他才停下剛才的動作重新坐了回去。
意識到我目光抬頭看了我一眼,嘴唇隨之微微揚起,飽滿得像塊沾了水的蜜桃。
我只低下頭當做沒看到。
有種事是想管但沒法管的,有些東西是見著只能當作沒見到的,有些問題是放在眼前但根本就沒法處理的。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在這沒有客人的間歇清點一下收銀機,順便整理整理櫃枱。
而所謂養他,指的就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