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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王字一拆便是二十,戎字一拆便是一個十字和一個戈字,二十加上十得三十,三十與戈字相參合即是三十把槍的意思。而那戒指,則取一戒字。戒是二十加戈,也就是二十把槍。如果戒指不出現在銀幕之上,買主便知道,這交易只合是三十把槍。可是一旦戒指露了相,三十加上二十,這起碼是五十。露一次是五十,露兩次是七十,三次是九十;如此層層相加,手槍生意就算拍板定額,雙方皆不得有異議了。漕幫裡要乾的活兒說難不難,說易亦不易——他們得先弄清楚兵工廠能出幾十支槍,再經由幫中系統知會導演,讓他在片子裡安排戒指特寫的畫面。那一回卻不意出了個紕漏。兵工廠方面原先說好能出貨七十把,換言之,即是讓戒指在片中出現兩次。不意廠方忽然又向幫中人告曰:“可以再多出八十把。”這是不做白不做的買賣。但是人家導演已將影片剪輯完竣,複製亦已印出,已經無法修改。顯然,要同買方通訊息,便只有另覓他途。然而,買方人馬行蹤飄忽,處事詭譎,加以郵電聯絡,皆易跌入警總網罟,最後,幫中大老想出一個變通的法子:遣人到中國大戲院放映間,於戒指出現時勒令放片小弟停機斷片,如是者四——也就是將同一鏡頭多放了四遍,這才圓滿交割,買賣雙方都十分滿意。
還有《婉君表妹》裡的手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