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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什麼的實驗室裡搶了一把奇怪的手槍,以及幾個奇怪的彈匣。手槍的外型是他從來沒有見過的,彈匣裡的子彈更是散發著藍色熒光,這可勾起了他不好的回憶——事情過去還不到一小時呢!雖然不是同一種藍,但也足以讓他不愉快了。等闖到三叉戟大樓的入口登記處,物品寄存櫃,他又拿回了自己的寶貝。因此離開三叉戟的時候,他身上一共有三樣東西。
奇怪的手槍,奇怪的彈匣,以及“餃子”。
以神盾局的能量,當格蘭特從三叉戟大樓離開的那一刻,一張由交通攝像頭、pos機、櫃員機等儀器組成的大網就等著他自己送上門了。熟知這種情況,他根本就不能走大路,也不能上銀行,很多事情都做不了。沒吃的,沒住的,公開路面也是個難題,這似乎就是絕境了吧?當然不。
對於這些格蘭特從一開始就沒有擔心過。
作為一名特工還是有諸多好處的,尤其是外勤特工。一名優秀的外勤特工,當然會跟傳說中的貝爺有著一些相同的技巧。不過,格蘭特指望的可不是這些。他可沒打算到落基山脈去親近自然,也沒有生吃東西的習慣。多次的外勤經歷下來,他在美國乃至全世界大部分熱門地區都有著只有他才知道位置的儲物箱,裡面裝的是一些當地的現金、像小刀火機之類的基本工具、以及可供一時使用的安全身份。安全身份有可能被專業人士識破,但應付一般人還是沒有問題的。當然,現金和基本工具才是他的主要目標。
這就是他現在能住上旅館的原因了。
洗涮完畢,穿上一件大衣,戴上有前沿的帽子,背上一個鼓鼓的揹包,裡面裝的是一些工具以及已經被壓縮成一個籃球大小的愛車“餃子”。現在的格蘭特完全是一副公路旅行的樣子,這種裝扮在美國,尤其是非市區,那是再平常不過了。當然,如果去掉藏在腰間的手槍的話,那就更有說服力了。
趁著朝陽,格蘭特從這個小旅館出發。
神盾局總部在美國本土,想要安全當然是離這個國家越遠越好。一般來說,想要逃離美國最便捷的就是往南去,到墨西哥那邊了。而曾經作為一個被父母強逼著背成語的苦逼孩子,格蘭特選擇了反其道而行之。不是說越危險的地方就越安全麼,他就偏偏往北去了。途徑大城市的話,即使神盾局的人真追上來了,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動作。而小規模行軍的話,對他來說又像送菜一樣。到時穿過邊境進入了加拿大,離開美洲也就不是難事了。
最終目的地?澳洲就算了,除非要當野人,不然還真不好長時間逗留——那邊多人的地方監控也多。歐洲的話,只能作為中轉站。好好想想,一個比美國大不了多少的地方,神盾局在那有著比美洲、澳洲和非洲加起來都要多的駐點。雖然是小駐點居多,不過總人數沒少多少。至於非洲,那裡要不比較荒涼,要不區域性動盪,實在不適合定居。還是亞洲吧。華夏就不錯,西部的話也沒多少神盾局的觸角,有著一般血統的自己到時候找個山清水秀的地方藏上幾年,想來還真不是壞事。
帶著滿滿的期待,格蘭特剛出門就被打了當頭一棒。
有點不對勁!
雖說現在還只是清晨,但周圍也太安靜了些。昨晚他曾經在附近逛了一圈,有兩戶人家是養了狗的……
事實驗證了格蘭特的懷疑。他繼續若無其事地前行,而就在一個轉角的位置,一個人撞了出來。
格蘭特認得他。對方也叫格蘭特,算是神盾局裡比較出名的一名特工,而且也是五級來著。不同的是自己經歷的大部分任務都是團隊合作,對方則更多是獨來獨往。而且,對方一般都在歐洲活動,現在神盾局為了緝拿他而將對方調了回來?
不說其他地方,光是三叉戟大樓裡就有不少好手了。為什麼是這個傢伙?總不能是因為跟自己同名同級就用來噁心自己吧?而且一來就是五級特工,這也太坑了!
第三章 格蘭特對戰格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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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格蘭特知道對方不久前升上了六級,他會更無語的。
一口氣對攻了十來下,格蘭特一拳逼開對方,然後轉身往外跑。
不是他打不過對方,而是不想被拖死在這裡。對方的身手跟自己在伯仲之間見,即使差也沒差多少,如果一直跟對方糾纏的話,說不定等會就逃不出去了。對方是習慣獨來獨往一個人完成任務沒錯,只是五級特工都見鬼的出現了,天知道有沒有六級特工在附近。說不定包圍圈已經合圍,正在收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