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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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漂亮的杜賓犬。
安迪站在草坪上。
“為什麼他帶著一隻狗呢?”
“噢,那是他女朋友特雷西的狗。特雷西回紐約了。他也許是怕它自己在公寓太孤單了。嘿!斯圖爾特!大衛!來這兒!”
穿過車道,草坪,瓊恩正向他們兩個走來。他鬆開了手上的狗繩,那隻杜賓犬像是聽到一聲號令槍一樣,向別墅房子方向的灌木叢奔去。大衛-洛克菲跟在他身後。安迪甚至都沒心思跟他打招呼。
瓊恩穿著一件白色的針織短袖運動上衣,寬鬆的卡其布褲子和網球鞋。他走過來時把墨鏡摘掉了,於是安迪發現他的藍色眼睛一點兒也沒有改變,仍然充滿智慧,淘氣的閃閃發光。他的笑容也許有點變了,加上了一條安迪所不知道的紋路。
沒錯,他有時在電視上看到瓊恩。但是這跟他們面對面站著是完全不同的。“好了,”瓊恩走到安迪身邊,抬起雙臂放在他的背上,然後熱情的緊緊擁抱了他。“這位銀色頭髮的迷人王子是誰啊,尼克,我差點不認識他了。你好嗎,安德森?”
安迪擁抱了他。萬幸他沒有用那種好像他們上週才見過似的語氣打招呼,安迪想。從瓊恩的態度中,安迪感到了他們確實已經很久沒見面了。對此,瓊恩和他一樣有種受傷的感覺,儘管他們都不想表現出來。但是該怪罪誰呢?
“你為什麼來好萊塢拍電影了?我今天才知道這件事。”
“你本應該早點知道。如果他們不是剪掉了我在‘第一夫人俱樂部’裡的那些鏡頭的話。”
瓊恩和他一起走回別墅房子。
“為什麼你不呆在紐約呢?你的節目怎麼了?”
“說來話長。我正準備回紐約開一個新節目。”瓊恩說:“記得大衛-萊特曼嗎?和他有點關係。”
“我看了你在白宮的新聞通訊晚宴上的演講。你棒極了,你完全吸引住了那些參議院的老傢伙們,當然還有總統先生。”
“謝謝你過分的美譽,我都快喘不過氣了,我親愛的安德森。”
安迪停下腳步,他猶豫了一下,然後再次擁抱了瓊恩。
“為什麼不叫我安迪?”
他們的友誼,或者是別的什麼感情上的聯絡,如果因為四年的時間而中斷過的話,至少在尼克-布韋爾家的晚上重建了。
“我有一張你的照片,一張很搞笑的照片。我一回紐約就寄給你。給我你在洛杉磯的地址。”
瓊恩告訴他了。
安迪回到紐約的公寓,把照片拿出來。他本來完全忘記了這張照片。直到去年,他檢查那架沒怎麼用過的,也確實沒用處的佳能牌攝影機,一九八八年生產的那種帶磁碟的攝影機——“在那時候這還是新鮮玩意兒”——發現相機裡只有兩張拍過的照片。戴著沒有鏡片的玳瑁邊眼鏡的瓊恩什麼都不穿的坐在書桌前。以及獨自對著攝影機的安迪。本來應該是他們的合影,但當時瓊恩去接“喜劇窖”的老闆打來的電話了。
安迪把照片洗出來。但是直到瓊恩從加州回來,安迪仍然沒把照片給他。
一九九八年,瓊恩寫了本書,而且順利出版了。安迪邀請他去自己在長島的新家過週末,為了祝賀他。他們誰都沒提很多年前瓊恩寫的那本從未找到機會出版的書。安迪甚至沒有指出,這本出版的“名人裸相”中的兩篇文章是瓊恩撿起過去寫的一些故事修改出來的。
只有他知道,只有安迪是那些故事忠誠的讀者。但晚餐的時候他們只是好好的拿肯尼迪的那篇取笑,希望尼古拉斯-布韋爾不會惱火。在安迪的要求下,瓊恩給他讀了其中一個很短的小說。
一九九九年,瓊恩開始主持“每日秀”節目,他打電話給安迪,“我覺得我這次會成功的。”
然後他確實成功了。
兩千年,新世紀。二月,又是週末的時候,他們去科羅拉多的那幾個著名的滑雪場滑雪。
在滑雪場山頂的休息站裡,他們暖暖和和的坐在咖啡桌旁邊,用紙杯喝點啤酒。從高高的窗戶望出去,只有起伏的深色公路沒有被白雪覆蓋。在山頂,一切看起來都很渺小,只剩下白雪皚皚的群山。
瓊恩描述他正在籌備中婚禮。“有一天,我回到家,發現樓梯的扶手和柱子上全是綵帶和玫瑰花。我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特雷西說她只是想試試看什麼樣花式比較好看。我太累了,所以沒說話。第二天,綵帶全都拆下來了。我還沒來的及抗議。但是我覺得這樣也是共同生活的有趣之處——你永遠不知道開啟家門的時候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