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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全省只建一個大化肥廠,化肥從省城運到最遠的地縣,銷售價格連運費都掙不回來。”
“還有這樣的說法?”高凡這回是真的吃驚了,這可是他從來沒有想過的一個角度。
經濟學上有個概念,叫規模效應。這個概念,最早就是從工業生產中來的。
一個大廠子比一個小廠子效率更高,這個規律對於大多數的工業生產都是適用的。
以化肥生產為例,過去國家搞的小化肥,規格基本都是年產3000噸至5000噸合成氨,加上12000噸至20000噸碳酸氫銨。如果建一家年產5萬噸合成氨的中型化肥廠,它的能耗會遠遠小於10家5000噸級小化肥廠的總和,顯然是更為經濟的。
更何況,一家廠子的管理成本、職工人數等,都遠遠少於10家廠子,這樣節省下來的費用也是非常可觀的。
但在上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國家並沒有大力建設大中型化肥廠,而是遍地開花地建設了一批小化肥廠。在高凡想來,這主要是因為大中型化肥廠的裝置技術要求更高,國家沒有能力建設這麼多大中型化肥廠,所以不得不先用這些小化肥廠來滿足需求。
可聽高逸平的意思,似乎建設小化肥廠反而比建設大中型化肥廠更有效率,這就超出高凡的知識範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