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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是按高凡的方案處理的。鄧有良在絲網印店擁有兩成股份,當然是寫在鄧堅名下的。高凡同樣擁有兩成股份,這一點也向鄧有良明說了。
陳興泉透露,根據他們的粗略測算,最保守的情況下,這家店一年也能夠有三四萬的純利,兩成股份的分紅將不少於6000元,這就是一個普通工人10年的工資了。
鄧有良膽子不大,平日裡也就能收點客戶的小禮物,紅包之類是不敢收的,所以家裡並不算很富裕。一年6000元的收入,對他來說簡直是一個山一樣大的餡餅,砸得他頭暈眼花。
一開始,他還真有些不敢接受。但細一琢磨,這件事是高凡替他聯絡的,他沒有拿任何國家利益來與高凡做交換,誰又能說什麼呢?
時下水南這邊已經有很多農民在做生意了,體制內的人不敢輕舉妄動,但看著農民們的腰包迅速鼓起來,兜裡隨便就能掏出一包華子,大家說不眼饞是不可能的。
有些腦子靈活的幹部,便在鄉下找個親戚出來充門面,自己躲在後面調動各種資源,賺點外快。這種事情,也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
鄧有良也曾打過這樣的主意。他能想到的,就是找個人當幌子,自己從廠里弄點化肥出去倒賣。但這樣做,是明顯的以權謀私行為,如果有人舉報,他是說不清楚的。考慮到自己這頂帽子來之不易,他還真下不了這個決心。
誰曾想,天上掉下個高小凡,素昧平生,就給他送了這麼一份大禮,他都不知道該如何感謝高凡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