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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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自己擔一個徵兵的名額,族長之位,因楊太公德高望重,恭請太公就任,焚香告祭祖先。
這個決定,當場把村人驚得目瞪口呆,楊太公連連推卻,見楊敬軒態度堅決,最後只好勉強答應,卻當場宣佈,自己決無意侵這族長之位,他日楊敬軒歸來,必定將位子讓出。於是這場紛爭了數年的族長之選,終於塵埃落定。楊敬軒把家裡的最後兩畝水田和所有家當給了妹子當陪嫁,風風光光地把她嫁給幾十裡外給自己小時候啟蒙過的丁先生的小兒子,把屋子的門一關,便去了北邊打仗,兩年前才回來,揹著一同出去的其他九人的遺物,牽了一匹老得掉牙的馬。當年一身灰撲撲的粗布衣服出去,如今還是一樣。唯一的變化就是現在的楊敬軒,沉默嚴肅得叫人不敢在他面前笑。
楊敬軒去北邊打仗的這五年裡,到底發生過什麼,村人不清楚。有膽大好奇的人湊上去問,他也不過笑笑,半字不提。只越這樣,村人就越好奇。漸漸地村裡人背後都傳言,大概是他殺人殺得太多,身上附了洗不掉的煞氣,這才成了如今這般模樣,這是好事,能嚇退一切大鬼小鬼。有當年老族長的忠心者這時候便站出來,提了當年楊太公在宗祠列祖前應過的諾言。
楊太公這幾年當族長,當得不是很服眾,有人既然提醒,有人自然認同。雖然沒當面提這事叫楊太公難看,只背後裡卻難免嘀咕起來。嘀咕的人多了,自然也就傳到楊太公的耳朵裡,他老人家幾天幾夜沒睡好覺,撓心撓肺地難過。
其實從楊敬軒回到桃花村的第一天起,楊太公就開始夜不思寐了。他原來以為自己這個侄孫會一去不返,那自己就坐實了這夢寐以求的族長之位,等自己歸天,就是他的兒子繼承,然後是孫子重孫,世代傳承。沒想到他現在好生生地回來了,雖然看樣子是沒混出什麼名堂,但他祖上幾百年族長當下來,在族人中積下的餘威哪裡說沒就沒?要是這當口他朝自己開口,自己是該把族長之位拱手相讓呢,還是死佔著不放?
也怨不得他有這樣的心思。楊太公生來就對田地有近乎狂熱的愛。在他看來,田地裡黑黝黝肥土散出的那種牲畜漚糞味道,遠比過年時鐵鍋裡大火炒出的臘肉還要香。捏著泥巴感覺到它從指縫裡擠出去的時候,連女人肉呼呼的胸脯都比不上。從前楊敬軒爺爺還掌族權時,他就靠了世代積累和自己的精明算計,田地房子已經整得不比他家差。現在他家敗落,當年被他爹當了的那些水田,後來全都是被他偷偷給買了過來。看著連成大片的終於歸了自己的田地,他恨不得躺下來打滾幾圈才好。只不過怕被鄉人背後議論自己不厚道,這才瞞了下來,悄悄讓佃戶耕種,打算再過幾年,村人漸漸把原來的族長那家淡忘掉的時候再公開,再等著看村人吃驚而羨慕的表情。現在族權不歸他,簡直天理難容。但是自己當年是在全族人面前放過話的,而楊敬軒居然真回來了……楊太公悔得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連他的兒媳婦田氏,背地裡都恨恨地對著自己男人埋怨公公老糊塗:“你說爹,從前幹嘛死要面子說那話,這下可好,唱戲的腿抽筋,下不了臺了……”話沒說完,被同樣惱火卻沒地兒出氣的男人一個巴掌扇了過去,於是委屈地捂住臉吱哇吱哇嗚咽了起來。
就在楊太公一家齊齊上火牙疼的時候,事情又有了轉機。楊敬軒被新到任的縣太爺招去衙門裡當了捕頭。這個新縣令,名為李觀瀾,坊間傳言他到這清河縣當縣令之前,據說還做過朝中什麼閣老宰相之流的大官,只是大概有天得罪了皇上,龍顏大怒,就被髮配到這離皇城十萬八千里的地了。至於具體什麼事,尋常平頭百姓哪裡知曉那麼多,不過以訛傳訛添油加醋而已。總之後來,楊敬軒壓根兒沒跟楊太公提族長的事,而是帶了把用布包得嚴嚴實實的刀,騎了那匹被村人圍觀了許久的會吃魚的老馬,走馬上任去了。
楊敬軒這一去,楊太公算是暫時鬆了口氣。沒想到好景不長,半年之後,又生事端,把楊太公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
事情是這樣的,這一帶自古以來,平川山陵養出了彪悍的民風。前些年朝廷一直打仗,老天爺又不作美,接連幾年,不是旱就是澇,加上前任縣令又只顧搜刮地皮,所以盜賊橫行,到了後來,甚至猖獗得大白日就在官道上打劫,稍有反抗就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手段狠辣得駭人聽聞,至於搶奪良家女子,得手後呼嘯一聲狂笑而去,更是家常便飯,弄得民怨沸騰,人人自危。如今李縣令上任,攬了楊敬軒為捕頭緝盜。不過數月,便抓住最橫強的一個人稱鬼見愁的賊首。鬼見愁被縛住押往鬧市刑場時,還極其猖狂,放言誰敢殺他,他遍佈全地的兒郎定會以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