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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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沃,而且由於是窪地,一圈的山水都往這裡滲,所以老龍窩的地從來都沒旱過。更奇怪的是,每年春秋二季,老龍窩裡總要下兩場大雨——眼看四周的天空晴朗朗的,可是老龍窩裡卻無端的電閃雷鳴,瓢潑大雨就下了起來。當地人說春天那場雨叫龍出水,是老龍窩裡的龍上天值班去了,帶出來的水;秋天那場雨叫龍迴鑾,是龍值完一年的班回老龍窩休假來了,帶回來的水。
谷屯有了這幾百畝旱澇保收的龍窩地,咋能不富呢!
所以,舊社會,怪屯沒有一家像樣的地主,而谷屯兩頃以上的地主就有4家。這4家地主之中,其中一家最大的地主姓李,叫李子盤,是怪屯遷去的。
李子盤在怪屯時也是窮人。他外號叫金匠,因為他在水北縣城一家金貨鋪裡學過相公。但他長得五大三粗,黑不愣騰,生就一個粗人,幹不了細活,倒是對搖耬撒種、趕車餵牛、揚場放耙極其著迷,頗具靈性,一點即會,無師自通。17歲時,他把一隻戒指做壞了,掌櫃的就罵他:“笨鱉!學3年了,連個圈兒都捏不圓!滾吧!”他一氣之下,就滾回家了,再逼也不學金匠了。幹啥?當長工。於是,在谷屯的幾百畝龍窩地裡,就像熱灰裡的苦蟲一樣忙碌著一個最年輕的長工。
現在就說說他是如何由長工變成谷屯地主的。
解放後人們對地主的認識和印象,都是政治化、舞臺化、妖魔化了的。從字義上看,地主,土地的主人,或者是有土地的人。只要是有土地的人,不管土地多少,都可稱為地主。而舊社會有土地的人很多,真正地無一分、椽無一根的人家是極少極少的。所以,舊社會在怪屯人們的話語中,沒有地主這個詞,他們稱土地多且富裕的人家叫老財,叫財主,或主家;大財主叫大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