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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一隻鳥一隻魚算什麼?”秦錚慢慢地道,“於是,我棄了弓箭,扔了寶劍。千方百計地用一雙手去抓風靈雀。可是風靈雀靈活,且比尋常鳥都聰明,稍微一個眼神,或者稍微一伸手,那群鳥便立即散開。還有這河裡的魚,因所生養它們的地方山清水秀,十分有靈氣,所以,它們也不是傻魚。我剛靠近,魚便比我眼睛目光掃過還快地跑了。”

謝芳華想起早先在碧天崖上她用金針打風靈雀,她出手太快,打掉了六隻風靈雀,她的手法自認無聲無息,在那六隻鳥還沒掉在地上時,四周的鳥便飛走了。那些鳥的確聰明。而今日這水裡的魚,若不是她在無名山練習目力,專用金針打鳥,專用竹籤下水扎魚,練習數萬次,還真不能夠輕易地抓到。這裡的確沒有笨魚。

秦錚勾起嘴角,眸光閃過一絲嘲諷,“南秦王室自建朝以來,一直推崇文治武功,文武兼治。我自小也是由皇祖母親自挑選的師傅教導我騎馬射箭等武藝功夫。但是這些東西,用在赤手空拳抓鳥摸魚上,卻顯然毫無作用。學了也等於沒學。我從來不知道抓一隻鳥一隻魚還要多辛苦。那時候算是領教了。”

“三日三夜夜,我全無進展。碧天崖山頂上的雪將我的手都凍得都僵了,這崖下溪水將我的腳幾乎泡爛了。連一個鳥的毛我也沒抓到,一隻魚的影子也沒摸到。”秦錚目光中的嘲諷更甚,“那時候的我我想著自己那般沒用,還整日裡不可一世,我沒死成,真是老天不開眼。”

謝芳華抿起嘴角,收回視線,看了他一眼,沒說話。

“後來,一隻雪白的兔子受了傷跑過,我看到一群風靈雀竟然追著那兔子齊齊圍攻,直到那兔子被傷得動彈不得了。那群風靈雀圍著它啄它的血,我才曉得,這山雀和別的鳥不一樣,原來它姓喜血。”秦錚嘴角蔓開一絲笑意,有些溫涼,於是,“我咬破了自己的手,那群風靈雀果然聞血而來,就算我抓它們,它們也一動不動,乖乖任我抓。”

謝芳華看著秦錚,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秦錚見她看來,伸出雙手,對著她,微微一笑,“你能看出我當時咬破的是哪隻手嗎?”

謝芳華看著他的手,早先時候,他用這一雙漂亮的手脫鳥毛時,她還覺得高貴門楣裡的貴裔公子的這一雙手保養得何其好,閱覽詩卷,揮筆文章。沒有半絲瑕疵。她搖搖頭。

“當時,我只咬破了一個小窟窿,可是卻被那些風靈雀圍攻,啄得這兩隻手都是窟窿。”秦錚笑了一聲,撤回手,向前走去。

謝芳華怔了怔,想著他說一隻受傷的兔子想跑,最後被風靈雀群起而啄之,最後變得一動不動。風靈雀圍攻飲血。而他既然引了風靈雀,那麼飲鴆豈能止渴?風靈雀怎麼會不圍攻他?當時情形,可想而知,他被風靈雀給困住了。

見他向前走,她跟在他身後,走了很遠,他都沒在說聲,她看著他錦袍清逸,想著八年前那個小男孩,到底還是忍不住問,“後來呢?”

秦錚似乎就等著她問,不回頭,淡聲道,“後來我抓住了不止一隻風靈雀,跑回了山洞,見到了師父。我將那些風靈雀都放在了他面前。他說他只要我抓一隻,我卻抓來這麼多。如此貪心,豈能成器?我立即留下了一隻,將其餘的風靈雀都扔了。他卻拿起那隻風靈雀,退了毛,放在火爐上烤了。待烤熟了之後,他拿起來吃了。看都沒看我一眼。”

謝芳華微微抬眼,不太懂這各種深意。

“我當時已經餓了三日夜,便說那是我抓的鳥肉,按理應該給我吃。”秦錚忽然揚了一下尾音,話音一轉,又沉闇莫名,“他道,就算我親手抓到手裡的東西,也不見得就是自己的。”

謝芳華回頭看了一眼遠處的碧天崖,沒說話。

“後來,我又去摸魚,也用了同樣的辦法,魚聞到血腥,蜂擁而至。”秦錚笑了一聲,“這一回,我只選了一隻又肥又美的帶了回去。他烤魚時,原也不給我吃。還是我死活搶奪,奪了一口。”

謝芳華有些想笑,卻是怎麼也笑不出來。這一刻,比起普雲大師那沽名釣譽的老和尚,紫雲不止是高了幾個天階。這樣的師父,能夠被秦錚遇到了,是他的福氣。

“後來,他總算是收下了我這個徒弟。我正式拜了師。”秦錚聲音輕輕的,如九天上的浮雲,看著輕如棉絮,但實則重重疊疊地厚實,“自此,我就明白了一個道理。若是我想求什麼,那麼,就先脫去那些身外之物,用我的血來換。就算我的血換得的東西再多,我也只能選一樣。浮浮塵世,我能守住這一樣,便不錯了。”

謝芳華看著秦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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