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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
“她們如果是賣淫的話,為什麼一個要戴綠色手鐲,另一個要戴奧米加手錶和金項鍊?”他掏出了剪報的影印件,把他說的地方指給林仲傑看,“她們就不怕被對方搶了?”
“你想說什麼?”父親給了他一個鼓勵的微笑。
“我覺得她們不是去賣淫的,她們是去見朋友的。這個人在表面上應該是個值得她們信賴的人,她們覺得這個人不會搶她們手裡的財物。”簡東平說。
林仲傑聚精會神地看著剪報復印件,過了一會兒,抬起頭說:“你說的很有道理。不過照你的說法,殺死她們的應該是同一個人,但現在有兩份完全不同的男性體液樣本,這如何解釋?難道兇手有兩個人?”
“從殺人方式和選擇的下手物件看,我認為就是同一個人乾的。兇手都是在20號作的案,不知道您是否注意到了這點。”簡東平問道。
“我注意到了。”林仲傑點點頭。
“報紙上有沒有報道過她們出事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屍體被找到的過程?”
“這是懸案,在偵破工作完成以前,不會登報。”林仲傑說。
“所以說,就不存在模仿作案。”簡東平沉著地說,“在同一時間點,出現兩個以妓女為謀殺目標的兇手的機率幾乎為零。”
林仲傑笑了笑,沒搭腔。
“所以我認為,她們是被同一個人殺死的。她們有可能是等賣淫結束後才去見那個人。她們先把首飾放在了包裡,等賣淫結束後再戴上,說明這是個約會,不是工作。”簡東平的腦子飛速地轉動起來,“有可能完事之後,約了某人去吃夜宵,去酒吧喝一杯,或者去某人家裡,……”他在腦子設想著種種可能。
林仲傑看看他,將菸灰磕在菸缸裡。
“不瞞你說,我也認為是同一個人乾的。我已經將你給我的人血樣本送到刑偵實驗室了,他們會把它們跟那兩個女死者的血液樣本作比對,如果相符的話,就可以正式併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