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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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搬上去談何容易。於是他就把石板敲成了四份,每份約十五斤,用紙板包裹後,一塊塊抬到六樓,再拿出石板,用瓷磚膠粘合起來。瓷磚膠粘合後,過五分鐘強度就足夠牢固了。此時,又成了一整塊的石板。”
張一昂嘴巴微微張起,顯得很驚訝。兇手連把石板搬上去這個小環節上都做得如此細緻,又想出用高空落物砸死人的謀殺計劃,實在太可怕了。
他想了片刻,道:“老大,既然兇手是透過樓梯把石板搬到六樓的,也就是說他來回走了四次樓梯,需要花費挺多的時間,我們找找單元樓裡的居民,說不定有人剛好那時經過,遇到了他呢?”
高棟搖搖頭:“沒用,遇到了又怎麼樣,如果換成你下樓時遇到一個裝修工從旁邊經過,你記得住他的長相?這事都隔了六天了,就算當時真有人走過,你現在去問,對方一定連當時有沒有遇到過一個裝修工都想不起來了。何況剛才監控時間內,並沒有居民從單元樓裡走出,而且這種電梯房,大家一般都坐電梯,很少會走樓梯。”
張一昂無奈點點頭,高棟說得很對,人眼不是照相機,你生活中每天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陌生人,沒人會記得上午街上遇過誰,更不會記得別人的長相,除非是特別奇形怪狀的人。——當然了,如果天生爸媽對不住你,給了你一張外星人的臉,誰見你都過目難忘,你還去玩犯罪,這被抓到就別怪公安機關太厲害了。
旁邊一名年輕的小警察問:“老大,這男的似乎是先按了單元樓的門鈴,隨後門開了,會不會樓裡住了他的同夥,同夥按了有線門鈴,給他開的門?”
高棟冷笑一聲搖搖頭:“樓裡住著他同夥的話,還能讓你們監控中查出誰搬來的石板?他何必要一次性連續搬四次石板,他隔幾天帶一塊石板上去,用紙板包住,你根本想不到裡面會是石板。”
這位剛加入刑警隊,還在實習期的小警察天真地問:“可是他按了門鈴後,就有人給他開門了,怎麼會給陌生人開門呢?”
這個問題高棟都不想跟他廢話,心裡想著張一昂破這種大案,怎麼把隊裡笨得跟豬一樣的人都給帶上了。
張一昂只好尷尬地向自己這位手下解釋:“你隨便去任何一幢底下裝了有線門鈴的單元樓,按一下上面的門鈴,不管哪戶有人在家,跟對方說你是網路公司的,進去檢查網路盒,請開下門,都會開的。”
高棟眼都不瞥一眼那個小警察,把張一昂叫到一旁,低聲道:“你見過葉援朝本人,他個子高矮胖瘦怎麼樣?”
“大概一米七出頭點,挺瘦的。”
“和監控裡這人呢?”
“體型上倒沒看出多少差距,老大,你還在懷疑葉援朝?”
高棟抿抿嘴:“這問題我很難回答,那天江偉跟我說的情況我也告訴過你了,兩次謀殺都沒涉及被害人的財物,兩個被害人間無直接經濟往來,可見都是仇殺。葉援朝是目前我看過的所有人裡,犯罪動機最強的一個,也是犯罪能力最強的一個。雖說還沒有證據指向他,可是……嗯……現在破案進入瓶頸期,任何可能都不能輕易排除。”
“可是兩起案子除了被害人都是單位一把手外,其他方面沒有任何的相似點,暫時還不具備併案的條件吧。何況,這人走路姿勢跟葉援朝不像,葉援朝有點瘸腿。”
“你說兩起案子其實並無關聯,這點我也有想過。第一起案子手段極其兇殘,第二起案子表面看是起意外,手法和風格差別太大了。有可能是跟胡海平有仇的人,看到王寶國被殺後,搭車殺人,做掉了胡海平,手法上差點誤導我們是一起意外,就算被我們查出不是意外,這搭車殺人也容易將我們的偵查突破口往第一個案子上引,把罪責賴到殺王寶國的兇手上。”
“對啊,如果事實真是那樣,我們把兩起案子合併,誤以為是同個兇手,於是從犯罪動機上判斷,注意力集中在葉援朝,這不就容易辦成死案了嘛。”
高棟點點頭:“我明白,如果是同一個兇手,跟王寶國和胡海平都有仇,那麼犯罪動機上葉援朝最強。如果兩起案子無關,各有兇手,那麼有可能是王和胡各自的仇人,不關葉援朝的事了。但我考慮了一下,葉援朝這邊還沒法完全排除嫌疑,你最好再深入調查調查。”
張一昂道:“老大,我有個自己的想法,這兩起案子中,我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調查王和胡的人際關係上,查他們有哪些仇人,哪些仇人有足夠的犯罪動機,會不會方向錯了?也許真正的兇手並不在人際調查的名單上,如果兇手是個仇視社會的傢伙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