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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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邵小兵的鞋子,但有沒有可能是另外一個人穿著邵小兵鞋子,揹著邵小兵走到邊緣處,然後把他扔下去?
這可能性不是很大,因為邵小兵是個胖子,體重目測大概在一百六十斤左右,把這麼個大胖子背到山坡邊緣處,你要把他扔下去,他一掙扎,說不定把你給拖下去了。
如果邵小兵當時沒有掙扎反抗的能力,意味著要麼被下藥,要麼被繩子捆住身體了。
被下藥的可能已經排除了,因為屍檢結果體內沒中毒。
被繩子捆住的話,邵小兵手腕上有些挫傷,老陳判斷是他墜空時與懸崖壁上碰的,當然,高棟覺得也有可能是被繩索捆綁留下的痕跡,因為屍體摔爛了,一些東西沒法下準確結論。
如果邵小兵是被人用繩索捆住了,那麼兇手必須要把他的手腳全部綁牢,他才沒法掙扎。腿腳都綁牢沒辦法揹他,只能抱他或扛他。扛他是不可能的,這胖子體型太粗,扛不上。抱他更不靠譜,世上應該沒幾個人能把一百六十斤的龐然大物抱在手上吧?
那麼會不會是兩個兇手一起把邵小兵抬過去的?
山坡上只有一個人的腳印,意味著處理邵小兵時,只有一個人。山坡上是泥地,腳印沒法清理,也沒有發現清理過現場的痕跡。
對了,也許兩個兇手,一個人穿了邵小兵鞋子,另一個人買了一雙品牌、尺碼完全一樣鞋子?
可是兇手怎麼知道邵小兵穿什麼鞋子,多大腳呢?
高棟讓陳法醫把山坡上拍的照片拿給他,陳法醫拿出了幾張X光片大小的巨幅高精照片,高棟仔細地看著裡面的腳印,發現鞋子的底紋是完全一樣的。
就算兩雙同樣的鞋子,也有新舊之分,鞋子底紋很難做到完全一樣。所以兩個兇手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了。
實在是費解,費解吶!
高棟躺進辦公椅,仰著頭閉上眼睛,分析目前已知的線索。
已知線索是:邵小兵肯定是山坡上掉下去的;之前沒有受過傷;山坡上只有一個人的腳印;邵小兵摔死的地方即第一現場,屍體位置絕沒移動過。
這些已知條件證明,另一個人把他扔下去,或者推下去,或者先殺死後移屍此處的可能性都不存在了。
如果沒有之前王寶國、胡海平的案子,這種情形百分百可以判斷是跳崖自殺。
但接連命案擺在眼前,這回的自殺就顯得格外匪夷所思了。
高棟抬起頭,使勁按了按太陽穴,再次把目光朝這幾張現場照片看去。
照片中,現場腳印很多,很凌亂,並且腳印來回走動多次。
“奇怪。”高棟嘖了一下嘴。
“老大,怎麼了?”
“你看地上的腳印,顯示邵小兵曾經來回走動多次。他要自殺何必要走來走去?”
陳法醫對這個問題倒不以為然:“人自殺的時候都會恐懼的吧,當時他應該在做思想鬥爭,到底要不要跳下去,所以就走來走去。”
“原本我還想過會不會有人逼邵小兵自殺的,比方拿槍指著威脅他跳下去,但看到腳印走來走去,顯然就不可能是被逼跳下去了。”高棟接著道,“可還有個疑點,你有沒有想過,他要自殺,幹嘛挑這個地方?”
“你的意思是……”
“他自家陽臺跳下去也有二十來米高,保證必死無疑,何必選在這裡呢?”
“嗯……老大,你說的有道理。”
高棟道:“邵小兵之死,從你法醫的鑑定角度判斷,是自殺。但之前出了兩起命案,所以從情理上判斷,應該不是自殺。那麼我們現在就假設這是一起謀殺案吧。你想想,兇手讓邵小兵在這裡自殺,而不是在他家自殺,為什麼?”
陳法醫想了想,道:“如果真是有兇手設計讓邵小兵‘被自殺’,邵小兵在自己家跳樓,跳樓落地聲音很響,馬上會驚動周邊很多人,包括小區保安,兇手怕自己被抓。”
高棟揮揮手,道:“好吧,我這個比方打的不對。就算讓邵小兵在家自殺,兇手容易被抓,那麼兇手為什麼不找個沒人的工地什麼的,何必跑到這偏僻的海灘來?”
“嗯……大概找不到沒人的工地吧。”
高棟無奈苦笑:“老陳,這回你沒抓住我問題的重點。我想說的是,在其他地方跳樓自殺,和在這裡跳崖自殺,對我們警方的偵查來說,最重要的差別在哪?”
陳法醫想了好久,還是搖搖頭:“在哪?”
高棟手指戳了戳桌子上的照片:“腳印!老陳我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