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半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醫的人都是理性派,我們否定了理性派的觀點,那麼是要支援超自然現象派嗎?當然也不是了,案子比我們想象得要複雜得多。
我能判定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為乾屍身上有屍蠟,而乾屍有屍蠟則非常罕見,這一點最為蹊蹺。
在法醫學上,除了氧氣以外的營養物質全部得不到補給,這稱之為完全飢餓,因此導致的死亡叫飢餓死。
在飢餓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徵就是面板乾燥,血液減少,內臟體積減少,脂肪消失。要是有人聲稱,一個老人是被餓死的,可是脂肪卻很多,那就值得懷疑了。
那麼,彭加木如果真是外出尋水,迷路後沒有了水和食物的補給,最後就會發生完全飢餓,而在羅布泊那種極度乾燥的地域,他的脂肪一定會完全消失,尤其是乾屍在沙漠中待了二十五年的情況下。
這即是說,屍體沒有脂肪,那就沒有屍蠟。彭加木的死因若是飢餓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經完全消失了,就算還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羅布泊的極度乾燥環境內形成屍蠟。基於屍蠟的發現,我就懷疑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羅布泊的遭遇仍是一個謎,根本不像外界猜測的那樣。
乾屍的形成過程中,能夠有效地保留某些個人特徵,以及暴力作用的痕跡(如損傷和索鉤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醫學意義。
我檢查過乾屍,它身上有很明顯的暴力作用痕跡,這就是為什麼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飢餓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
讓我震驚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跡太觸目驚心了,是我那麼多年法醫生涯中罕見的。
究竟彭加木在羅布泊遇到了什麼事,乾屍身上有著怎樣驚人的暴力作用痕跡呢?是誰犯下的罪惡?最重要的是,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基本上,法醫只管做屍檢,兇手是誰,怎麼偵破案件跟我們沒多大的關係。
不過,這案子很特別,絕不可能公開地由執法部門偵辦,因此我能接觸的線索就比較多,也得知了彭加木當年在羅布泊失蹤的具體情況
當時彭加木留下“我往東去找水井”的紙條後,就獨自一人走向沙漠深處,自此再未回到營地。
彭加木失蹤不久,科考隊員曾開著越野車往東找人,開出一公里多,他們就發現了一行腳印,並認定那是彭加木的腳印。於是,科考隊員沿著腳印繼續尋找,在六公里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見彭加木的腳印,可卻一直找不到人。
到了深夜兩點,科考隊員仍沒找到彭加木,於是不得不把他失蹤的訊息用電報報告駐軍,並請駐軍立即轉告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
在這裡,我要說明一下,乾屍頭部有三處鈍器傷、四肢有十一處銳器傷、胸、腹、背部有二十七處銳器傷。若非人已經死了,屍體成了乾屍,那麼兇案現場一定極其血腥恐怖。
還有一個佐證就是,彭加木留下的那張紙條,時間上有明顯的改動,是由六月十六日,後改成的六月十七日。
日記寫到這裡基本結束,後面還有一段話,卻是阿生寫下的一些分析:
“彭加木的留言可能是假的、科學考察日記與他同時失蹤、他究竟要去哪裡?是誰追上去將他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