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大司農小試牛刀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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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開中鹽法的最關鍵,就是得讓鹽商幫忙的同時,得有足夠的利益吸引,這趟下來,他們得賺錢,甚至可能得比以前賺的多,那才有積極性。
之前武懷玉的這個建議,朝廷討論論,但杜如晦等宰相當時反對聲音較大,認為此法複雜,影響較大,執行也較困難,所以擱置了。
如今武懷玉做了計相,他也不可能直接變出錢糧來,更沒有那本事直接把大批糧草軍需送到邊關。
食鹽專賣,這是如今已經確定的新政策,也有了開中鹽法的基礎。
鹽專賣政策,在朝中也是受到一些攻擊的,但李世民也知道國庫空虛,為了解決財政問題,也只能如此。
朝廷缺糧,那就鹽換糧,朝廷難以承擔運輸和耗費,那就把他變成一個生意,讓商人來。
“具體之法呢?”太府卿韓仲良問。
當初武懷玉上開中鹽法時,韓仲良就是民部尚書,他也是反對者之一。
“方法也不復雜,如今朝廷已實行鹽專賣,各個鹽場都實行民制官收,商運商賣的政策,與以前唯一一同之處,就是現在鹽生產出來後,要先定等估價,然後專賣給朝廷,收入各鹽倉之中,不能直接發賣。
鹽商也只能從朝廷鹽倉買鹽。
現在不過是把直接拿錢到鹽倉賣鹽,改為先運糧草到邊關換鹽引,再去鹽倉支鹽。”
“此法太過複雜吧?”韓仲良依然不太看法。
“也不用全部都用開中法,我們先估算出邊關所需糧草,然後張榜招商報中,鹽商要先承接任務,然後自己採買或是隻替朝廷運輸,完成任務後換引,再到鹽場支鹽,最後販賣市易。”
開中的鹽到時肯定價格要比直接到鹽倉交稅取引買鹽要便宜一些,得讓利。
只要提前報中,就是把需要的糧草布匹等軍需預算好,制訂好折算的價格、運費,公開招商,比較公開透明,給商人留足利潤,吸引他們承接。
直接自己採辦糧草物資等運到邊關,還是隻承擔運輸任務,都有不同的價格,朝廷最後都是折成鹽引支付。
“看似朝廷不花一文錢,既解決糧草布匹等軍需,還不用承擔運輸,不用徵召百姓,也不用承擔路上耗費,但,就算鹽專賣,可鹽也是朝廷從鹽場買來的,也還是花錢的,這不還得國庫支出嗎?”
“那跟直接國庫出錢採買、徵民夫運輸有什麼區別?”韓仲良置疑。
武懷玉的回答是官辦改商辦,能夠更加靈活和有效率,官府徵召一批民夫運輸糧草支邊,其效率是很低下,而且對百姓農耕生產等影響很大,但商人很多都是有現成的渠道、人手、車馬等工具,他們效率更高。
甚至他們採買物資等,也更靈活高效,這是事實。
當然,開中法還能減少一些中間的環節,朝廷賣鹽得錢,再採買物資,再徵發民夫運輸,這環節就比較複雜。
直接改成開中鹽法,報中招商、運糧換引、憑引取鹽,朝廷要做的可就少的多。
官府的效率成本,可是比商人高的多。
開中所需鹽之外的餘鹽,可以直接賣給鹽商,不用運糧換引,但這個鹽價肯定要高一些,利潤得比開中法賺的少。
這樣才能刺激商人們運糧供邊,甚至還能促使一些商人直接在邊疆墾荒種地,到時直接就能以邊地之糧就近開中換引,糧食運輸本來最大的成本就是路上的耗費,尤其是遠距離的,如果能夠邊地搞商屯種糧,那利潤更高。
這樣結果就是商人得利,朝廷也得利,畢竟邊疆地廣人稀,需要開發,邊疆鎮守軍隊,更需要糧草。
如果邊地就能產出供應,這對朝廷來說當然是最好的。
但不管行不行開中法,如今朝廷行鹽專賣法,要以鹽引支鹽,那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有多少鹽才能發多少引,絕不能濫發鹽引,那會引發無窮後患。
鹽引就得是個簡單的憑證,是買鹽的資格憑證,憑鹽引取相應鹽數量,同時付錢、交稅。
付過鹽錢交過鹽稅,領取相應引數的鹽後,就任你自由販賣,朝廷不再管,也不要搞什麼劃區經營,甚至什麼固定的鹽商身份,這都是容易出問題的。
現在基本的鹽價是固定的,鬥鹽十文,加鹽稅十文,根據鹽場不同位置等,可能略有調整高低。
生產和銷售都交給商人,朝廷只負責批發。
比起朝廷官制官收官賣,肯定要簡單高效些,雖說利潤會少,但成本也低。
朝廷現在要做的,就是壟斷所有鹽,做好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