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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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中上下一片焦頭爛額,陸施琴和莫淳珊瞞著李言瑾借了幾個宮女到六皇子處,哪知越借越多,後來實在瞞不過,兩人才挑了個他不會發火的時候端上大閘蟹和配果,拍了一通馬屁終於說了實話。原來六皇子那頭要娶西郅大公主,新修了宮殿哪兒都缺人,說是先借去幾個月,等忙完這陣子再遣她們回來。
李言瑾看著自家空了大半的庭院,一扇子敲在腿上佯做恍然道:“難怪近日落之過來,身後都沒掛著那幾十個丫頭片子,我還道她們奔元府去了。”
兩夫人見他果然未生氣,在底下交了個安心的眼色,雙雙退了下去。
元翊歪著頭又好氣又好笑地看看他,忽然掏出本書正色說:“今日,我們來讀春秋時孟嘗君門客‘雞鳴狗盜’的典故……”
李言瑾眼疾手快搶過書扔在地上,一腳把門給踢上,抓住元翊叫道:“哼哼,看我今日不收拾了你這雞鳴狗盜之徒!”
兩人這便糾纏起來,不過多會兒,擦槍走火……
自打回了京,元翊每日準點準刻地上朝點卯,下了朝便往李言瑾屋裡鑽,正好趕他起床。李言瑾為了讓早朝長一些,再長一些,只有玩兒命似地寫奏本。皇上倒很是欣慰,以為元翊勞苦功高,更讓他多加提點李言瑾。
元翊有恃無恐起來,打著督學的名頭攪得李言瑾不得安生。
李言瑾不服,少保一職的確是負責東宮皇子教習的,但皇子若過了二十歲或是娶了親,大多便不再特定講授,何況他這兩項都佔全了,元翊卻不顧李言瑾抱怨,還是每日帶著他十歲便背熟的詩史書冊來,宮裡早已閒話飛滿天。
兩人玩鬧了一陣,李言瑾忽然憶起李言亭含糊說的報仇之事,元翊明明雙親健在又無手足,實在想不通,便正兒八經地問道:“落之,你何以當初死活不肯殿試,後又削尖了腦袋進朝堂,完了又混個閒差不幹正經事兒?”
元翊敷衍道:“我這不是正幹著正經事兒麼。”說完親了他一下。
李言瑾火氣上來了,道:“你好好說話,別說你就是為了來給我念這些東西才進宮的!”
元翊自顧自地坐到桌前剝了個大蟹腿,在醋碟子裡蘸了蘸便塞進怒目而視的李言瑾嘴裡,笑道:“就是這麼回事,省得你老惦記著桃紅姑娘。”
李言瑾想問的,怎麼都問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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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番外·一隻豬的愛情 。。。
我以為自己生命中最美麗的錯誤,就是那一天,與他的邂逅。
他有著全世界最矯健的體格和善良的心地。他叫初雲。
我的主人名叫元翊,是個美人。
初雲的主人名叫李言瑾,是個醜人。(作者按:豬的眼光,難免有差異,只能說媳婦已經美到讓豬贊同的地步了。)
我始終不明白,為什麼李言瑾不能寬宏大量一點,像主人對待我那樣給初雲自由,而不是每天關在馬廄裡。在我看來,李言瑾這輩子唯一做對的一件事,就是把我送給了主人。
呃,我果然不適合這種蒙太奇的記述方式。還是讓我從頭說起吧。
我出生在田野間的一個豬圈裡。
我從小的志向就是當一名作家,於是我把這個偉大的夢想告訴了我娘。我娘哼哼地叫了一聲,睡著了。她貌似沒能聽懂作家這個名詞。
我爹比較有文化,他對我說:“娃,乃想當作家,這個很不錯啊。但乃可知道,市場經濟裡的作家必須會寫工口,不會寫工口的作家是木有出路的,乃做好覺悟了?”
我睜著純潔的大眼睛,問道:“爹,啥是工口?”
爹說:“等乃長大了,生了小娃娃,乃就明白啦!總之,作家是需要愛情滋潤的!”
我繼續問:“爹,那我到底可不可以當作家?”
我爹說……
我爹什麼都沒來得及說,就被拖了出去。
爹最後望向我的眼神,彷彿在對我說:“娃,乃一定可以成為作家的,因為,乃是這樣的善良。”(作者按:瑾繡把自己當成喬巴了,你們懂的。)
我問我娘,爹去了哪裡,什麼時候回來。
我娘只是哭,她越來越瘦,瘦到再也哭不出來的時候,拖走我爹的人又來把我娘拖走了。
娘臨走前掙扎地對我說:“娃,乃爹和俺要去很遠很遠的地方了,即使沒有俺們,乃也要堅強地活下去,成為……”
我抹了抹眼淚,打點好行李,就從豬圈裡逃了出來,一個人躲在夜晚寒冷的樹林裡,又餓又怕地瑟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