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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實際場合的正常語言;另一方面,讓學習者養成聽英語的正確習慣。
《走遍美國》不僅說得好,內容也很豐富,全書都編成最能引人入勝的電視劇式的情節,又用輕鬆的歌謠、說唱、卡通、遊戲等方式,使每節課的學習重點都變得活潑有趣。
現在特別好的英語教材並不多,要麼讀法不符合正確的語速、語調,要麼內容不貼近對話的習慣。《走遍美國》能把最難的英語語法,變成這麼好玩好學的電視劇演出來實在難得。國內的一些教材以及我們現在正在學習的英語課本,就內容而言是極其簡單的。為什麼非要編得那麼枯燥無味呢?記得魯迅在三十年代就撰文呼籲:如果能把學生的課本拍成好看的電影,學生們學習起來就不會感到枯燥了。美國人在自己編導的《走遍美國》中做到了,我們中國人為什麼就做不到呢?
6、7 晴
快樂的英語班
我在曹老師的英語班裡已經度過了整整五年的美好時光。記敘一下這段生活,我感到十分快樂。
我上小學四年級時,英語教學被列入教育的三門主課(語文、數學、英語)之一,但我們小學並沒有這方面的優秀教師。爸爸跟我商量後,將我領進大學一位英語老師的家裡。這是一位男老師,他在五樓的自個家裡開辦了一個英語班。每位前來學習的同學每月交費五十元。我知道,這對當時每月只有三百多元收入的家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前來學習的都是跟我年齡差不多的小學同學,也有個別中學生。第一次上課,老師教的一個音,我怎麼也發不準。我非常緊張,可越是緊張反而越讀不準。那位男老師在我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啪——”一下朝我臉上就是一個耳光子!這是我因學習而挨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耳光。當時我糊里糊塗地走出他家,見到爸爸就說再也不去他家學英語了。爸爸問原因,我什麼也沒說,就是再也不去他家了!爸爸只好給我找了個女老師。
初中日記(24)
聽爸爸說,這位女老師姓曹,教得很好,人也和氣,相信我去她那裡學習一定會快樂起來的。就這樣,我走進了曹老師的家。跟那位男老師不同的是,曹老師真的就如同爸爸所說的那樣,待我們很和氣。她家住在一樓,房子也比那個男老師家大得多。
因我年齡小就進了小班。自從有了那一記耳光的深刻印象,儘管曹老師待我們很不錯,但我對學英語還是非常膽怯的。上第一節課時,我不敢抬頭正眼看曹老師一下。當時小班只有四個人,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頻頻做練習。老師給我們出練習時總愛說:“我發現我每次看楊昊時,楊昊的眼神一下子就溜走了。”
我也不清楚到底是不是這樣,但我當時就是很害怕老師。
不久,我們和小超的大班合併了。小超是我小學的同班同學,開朗活潑。每次上英語課時,不僅他自己笑著樂,還逗全班同學和老師一起樂。開始,小超不拘束地笑,不僅使他自己脹紅了臉,還影響了老師上課,老師為此發了幾次火。以後,小超便收斂了很多,但愛笑的性格還是沒有變。只要小超笑,我們就跟著大笑不止。
小超愛拿他人開玩笑,惹得其他一些同學很討厭。但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後,我們互相瞭解,彼此信任,也就都很隨意了。小超給我們大家帶來了許多歡樂,趕走了聽課的勞累和乏味。老師也很理解我們,她容許小超嘻嘻哈哈,因為她知道小超雖然嘻嘻哈哈,但老師講的什麼內容,他都聽進去了,學習並不差,而對我們則要求嚴格。我們平時很歡樂,到節日時,英語班還舉行盛大的英語晚會呢——那真是最為高興、最為快樂的一天。
英語晚會從下午六點開始,一直舉行到晚上九十點鐘。每個人都要表演一個精采的節目,其中最受歡迎的是小琛彈鋼琴。
英語班第一次舉行晚會時的情景我至今還記憶猶新:有當場寫毛筆字、鋼筆字的,有講故事、演小品的,有跳舞、唱歌的,最後便是彈鋼琴、拉手風琴的。小偉拉手風琴和小鈺彈鋼琴的技巧雖然稚嫩,但很動聽。最後壓軸戲是小琛彈鋼琴,她將貝多芬、肖邦等眾多名人的曲目演奏得惟妙惟肖,十根手指按一定的順序獨自靈活跳躍,光看那靈活自如的手指就是一種享受。演奏時,我屏住呼吸,不敢擅自移動腳步,以免發出雜音。鏗鏘有力的音樂感染了我,內心深處不由得跟著她的手指在躍動。每演奏完一曲,我們都鼓掌感謝,並請求再演奏一首。直到小琛手疼得不能再彈了,這時天也黑了,我們才戀戀不捨結束了晚會。
在這裡,與其說是一個英語班,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