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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判決書並不複雜,因為賀宏娟這邊的證據充分,她得到了一切,而洛斌必須淨身出戶。
拿到了判決書,賀宏娟可說是喜氣洋洋——雖然這樣說與她剛剛離婚的事實有些不相符合,可是她的確不是氣得七竅生煙的那種人。
本質上,賀宏娟與洛卿言是一種人,他們雖然不是生在什麼書香世家,也不是接受“封建主義餘毒”教育長大的,但是他們卻跟人家正常人不一樣。
正常人都知道實事比人強,正常人也知道要對自己好一點,正常人更知道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正常人其實最知道的就是——惡狼,它總是張著嘴等著吃人,不是你讓了,它就放過你了。
而這母子倆,總覺得既然這是我的那就誰也搶不走,卻不知道,這世上搶他東西的人可不在少數,而現在,賀宏娟也是一樣,她本也沒做什麼,只覺得東西都是賀大刀給她買的,那本來就該是她的,洛斌這人一肚子壞水,骨子裡都壞透了,在外面找女人,肯定不能分走一分錢啊,道理也在她這邊呢。
可誰知道,就她這認為很有道理的事情,但是在洛斌跟孫怡妮的眼裡看來卻是天大的壞事了,而她肯定就是天大的壞人了。
而洛斌也因為跟賀宏娟這邊鬧了這麼一出,他單位把他的關係調了出去,從部隊轉到了地方。
這一下子,就跟捅了馬蜂窩一樣。
洛斌本來一個月賺個兩三百也不算少了,在山城這種小地方,人一個月的花銷也不多,了現在,他沒了“外快”的來源,哪裡能舒服得了?而洛斌不舒服,他就不會讓別人舒服。他沒膽子跟外人爭辯理論,又捨不得跟情人說一句重話,那就只有“前妻”跟前妻給他生的兒子來承擔他的一切不滿了。
判決也剛下來沒幾天,洛斌就在賀大刀住的小院門口堵著了,見洛卿言騎著小車子出門,他大步一邁,劈頭蓋臉就把洛卿言從車上打了下來,也不管洛卿言是不是摔壞了,揪著孩子就在地上一拖,見沒把人拖起來,他又狠狠踹了一腳。
出了氣,嘴裡也還叫喚著:“你個吃裡扒外的小王八羔子!老子我供你吃供你喝,把你養這麼大,你一轉身就成了白眼狼了,啊?跟你媽!跟你媽?嗯?!你媽給過你什麼?!她到處跑去演出,不是我養的你?!我短了你什麼了?啊?!你這麼作踐我?作踐你孫阿姨!還有你寶哥,嗯?你個小王八羔子,我不打死你!”
這洛斌說話真真假假,可是卻正因為真真假假,這話是絕對的滴水不漏。
在中國,莫說就是現在這九十年代初了,就算是洛卿言上輩子死的二十一世紀的時候,那也是習慣的老子打兒子,甚至還有的家長把孩子當做自己的隨身物品,想不要就扔,扔不了就殺的,被抓了還會叫囂說孩子是他的憑啥不讓打殺,那叫一個理直氣壯,任由多少宣傳多少科普都不聽,更不覺得“孩子”這東西該有自己的想法。
而洛斌更是如此。
只是洛斌更有深沉,更有算計,更有條理,他不會讓別人抓住他的把柄,也不會讓誰覺得他真的做得不對,他就是這麼個謀而後動且算計著別人的財富的人。違法的勾當他也沒少做,可從來沒有被人說哪裡做得不對,因為,他從來沒被抓住過。
而現在,他找準了時機對付洛卿言而不是賀宏娟就是因為他知道賀宏娟不會這麼輕易被他收拾了,她完全可以大喊,可以說他出軌的事情,但是洛卿言不一樣。
從古自今,在中國就是兒不論父母,當爹的是出軌還是找小老婆,也都不是孩子過問的事兒,而孩子若是多嘴了,那就是大逆不道,那就是忤逆子,是要被人罵的——至少,在當下這個時代,就是這麼回事兒。
所以,洛斌找洛卿言下手,他更是知道,洛卿言是賀宏娟的眼珠子命根子,打了他,就是在摳她的苦膽芯子,他可不會留著她逍遙快活,要是她不把房子跟錢給他,他以後就天天來揍洛卿言。
他是這麼想的,他也是這麼說的:“告訴你!以後我天天來,見著一次我就揍你一次,我就不信這個邪了,我當老子的還治不了你個小癟犢子!告訴你,你以後每個禮拜都得回來,順便看看你奶奶,不然你等著捱揍吧!”
洛卿言捱打已經捱打出了技巧了。
他抱著頭,護著自己的腦袋跟內臟,整個人蜷縮成了個球,就留著後背讓洛斌隨便打。
而洛斌一邊罵一邊打,還沒發洩夠。
就在這時候,一個聲音響起:“住手!”聲音很大,象是在怒吼,隨之而來的,洛卿言就覺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