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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雷用這個稱呼來稱呼載灃很合適。
對於這個曾經大清王朝的真正統治者,蕭震雷還是保持著一定的尊重和謙卑,“靜雲先生您好,作為皇帝的親生父親,我想只有您有這個權利替皇帝做主,您有什麼意見可以提出來,我們新政府能滿足的儘量滿足!”
載灃很欠了欠身,很平靜地說道:“現在已經是民國了,我們這些大清的遺老遺少能夠得以在這個新生的國家存活下去已經是萬幸,不再期望什麼,新政府如何安排,我都可以接受,我也相信新政府能夠做好這一點!”
得,皮球又踢回來了,還戴了一頂高帽子!不過設身處地的為載灃想想,也許這麼說才是最好的。他畢竟是溥儀的父親,當然得替溥儀著想,但是讓他提條件。他又不知道蕭震雷的底線在哪裡,根本不知道該怎麼提,只能把皮球踢回去。
蕭震雷沉吟片刻道:“靜雲先生以及在座的諸公,清室優待條例中有三項,其中的第二項《關於清皇族待遇之條件》和第三項《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新政府對這兩項都沒有任何意見,只是關於第一項。也就是退位後的皇帝待遇條件存在一些疑異,諸位。今天我把諸位請過來,是很誠心的,我希望能夠開誠佈公地與諸公談一談,現在我就是心裡有什麼就說什麼。其實在我看來,皇帝這個尊號現在已經可有可無了,有這個尊號說不定還是一個禍事,容易被某些心存不良之人利用,這是第一條,這第二條,關於清帝退位的歲用四百萬兩,我想問一句,這一年來。袁世凱給過這筆錢嗎?沒有吧?有些條款寫在紙上不一定能夠兌現,第三條,清帝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這侍衛人等照常留用,新政府不會反對,只是皇帝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暫居到什麼時候。什麼時候移居頤和園呢?這得有個日期限定,靜雲先生和諸公。即將成立的新政府存在異議的地方就這三條,之後的其他條款都可以接受,我代表即將成立的新政府針對這三條制定了兩套方案,靜雲先生和諸公可以選擇其一,如果對這兩套方案都不甚滿意,那沒關係,我們可以接著談,總有談攏時候,靜雲先生和諸公以為如何?”
這番說得十分誠懇,即便是先前還對蕭震雷有不滿、甚至懷有敵意的人都感覺得到蕭震雷此番的誠意。
載灃拱手道:“總司令請說,我等洗耳恭聽!”
蕭震雷點了點頭,喝了一口水說道:“第一套方案:第一條,皇帝的尊號不廢除,但不能世襲罔替,為了皇帝的人身安全著想和防止屑小之人利用皇帝的身份做出禍亂國家的事情,皇帝終生都不能離開頤和園,皇帝長大成人之後娶妻生子,子女由於不能世襲皇位,不再受到限制;第二條,皇帝的歲用四百萬兩,我可以用我的人格和名譽擔保,在我有生之年,每年農曆的一月一日準時支付,即便我不在總統位置上,我的接班人不承認新政府每年支付這四百萬兩,我也會私人支付這筆錢。如果以後新政府更換貨幣,這筆錢按照白銀與新幣的兌換比例進行支付。第三條,皇帝最遲必須在今年公曆的最後一天之前移居頤和園,如果皇帝將宮禁內所有文物捐獻給國家,可以獲得一次性兩百萬兩的補償。
第二套方案:第一條,廢除皇帝的尊號,作為補償,新政府一次性補償他兩百萬兩,此後頤和園將作為他的私產住宅,如果他要出售頤和園,必須出售給國家,沒有了皇帝的身份,屑小之人也不能利用他的身份做什麼,因此他的安全也不再成為問題,新政府將不再限制他的人生自由,他可以如同一個普通國民一樣在這個新生的國家裡正常的生活,擁有普通國民一樣的權力和義務,但在法律面前也和普通國民一樣。第二條,新政府每年不再支付四百萬兩,而是一次性支付一千萬兩給他,第三條,他必須在今年公曆的最後一天之前移居頤和園,可以帶走宮禁內的所有物品,但不能出售也不能送人,更不可帶去國外。如果將宮禁內所有文物捐獻給國家,可以獲得一次性兩百萬兩的補償。以上就是這兩套方案,靜雲先生和諸公如果都不滿意,散會之後我會安排專門的人員與諸位接著談。”
這時載灃毫不猶豫地說道:“我選擇第二套方案,而且第二套方案的第三條,我選擇將宮禁內所有文物捐獻給國家,除了留下一套傢俱以及生活用品之外”。
作為末代皇帝的親生父親,載灃很清楚自己該為兒子如何選擇,既然皇帝的尊號已經毫無用處,還留著幹什麼呢?就如蕭震雷所說的一樣,留著這個尊號說不定就是一個隱藏的禍事,還不如不要尊號,獲得實際好處,並且還能恢復自由之身,與自由之身相比,每年的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