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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當兵!”
“我也要當兵!”
“我們都要當兵!”
……
看著這群妹子唧唧咋咋個沒完沒了,方華很鬱悶,很無奈,很悲憤……或者說王世華有仇必報的過於明顯,讓方華深深地明白什麼是主場優勢。
方華招兵的標準可以說是在招收特種兵:槍法精準,力大如牛,武藝高強……反正,你必須要有十分出眾的一技之長。
於是,第一天招兵時,第一個報名的就是鐵牛。啥都沒說,單手夾著百十斤重的磨盤,一溜煙的跑到了正躲藏在街對面人群后面的王世華身前,咧嘴傻笑中還沒說話,就被王世華抽了一巴掌,立馬就記起王世華先前的吩咐,趕緊向河邊跑去,悶雷似的的聲音傳來:“個子太大,無法摸到河底的魚,正要借這磨盤沉入河底去看魚兒游泳。”
方華驚愕的雙眼直冒火。要不是王世華溜得快,估計他就要跟王世華扔白手套了……事後,方華費了好大的工夫才找到磨盤,這就成了招兵第一天最大的笑話。
第二天,一個乞丐一樣的傢伙跑來報名,說自己槍法天下第一。在方華的鼓舞下,他提槍就連開了三槍,把‘招兵處’牌子下面那根棍子打斷後,槍一扔,拔腿就跑,氣的方華提著水火棍一連追了他三里地,事後才想起來,這傢伙不就是楊三豐麼?
王世華這次是早有準備,直接躲在街對面的二樓裡看戲。
於是,第二天的徵兵工作宣佈歡快收場。
有了這兩次,方華就明白過來,王世華這是鐵了心在報復,要給他難堪。
於是,第三天,做好準備的方華,就見到了一個麵糊鍋灰,可面板好的連女人看了都得羨慕死——要不是他的喉結凸出,方華還以為他是女人了。不過,方華也清楚他是彭水虎了。
在方華如同晴天霹靂的一聲“滾!”字中,彭水虎還沒來得及開口,被落荒而逃,方華勝利,可今天的徵兵工作也宣佈完敗。
更氣人的是,方華想找王世華,結果,王世華老是躲著他。一開始接待他的大管家江守成,好說歹說,才把氣呼呼地方華送到了張翠雲面前,得!引來了張翠雲的興趣,這下更麻煩了。
今天……天地良心,這次,根本不是王世華故意安排的,因為王世華原本安排神偷老唐今天去投方華的勃朗寧,可還沒等老唐趕到,一大群娘子軍早把方華等人圍得水洩不通,嘰嘰喳喳地紛紛要求當兵。
方華根本就沒搭理她們——還怎麼搭理?王世華的小老婆中,老三和未來的老四親自帶隊,參加者全都是未婚女青年,這要招進去,還不得全亂套了?他要敢學孫臏,為整頓軍紀把這兩位美人給宰了,王世華絕對敢當霸王,把他全家五馬分屍。
立馬雙目如銅鈴般,火眼金睛地四處尋找王世華,結果,硬是沒找到。
看著紅粉佳人熱鬧紛飛,百姓們各個喜笑顏開,方華感覺臉上火辣辣地燒,突然,他腦子裡靈光一現——有了!
“要當兵是吧?行!我成全你們。”
說完,招呼一個執事,讓他去買頭豬來。
然後,在眾目睽睽之下,他拿出把殺豬刀往木樁上一插,大咧咧地叫著:“你們誰敢把這頭豬宰了,我就收她當兵。”
方華不瞭解本地兒女的霸蠻,還以為這些漂亮妹子跟大城市裡的那些小姐們一樣,看見血就嚎喪,又豈敢殺豬?
可他萬萬沒想到,小梅姑娘冷笑一聲,捲起袖子,招呼幾個力大的妹子就地把豬放倒,等眾妹子把豬抓牢靠後,提著殺豬刀從豬的左前腿一刀捅進去,正好刺破豬的心臟……這還好點,最多算個異類,可方華萬萬沒想到,別的妹子不僅沒人害怕,反而各個七手八腳的幫忙:找盆子接血,找架子準備掛豬肉,到旁邊家裡去燒水準備修豬毛……這哪是在殺豬,完全是在準備慶祝會。方華看的瞠目結舌之餘,立馬就對本地妹子的彪悍勁頭有了全新的認知。他不知道,要是到了戰場上,本地妹子是敢提刀跟敵人近戰廝殺的。
也就是這幾年王家富裕了,才沒人當場喊著要吃肉,要是放在放在以前,緊接著就該是大家分肉了,而一些小朋友就該留著口水在一旁等待分一杯羹。
這樣漂亮而又彪悍的妹子,無論是戰場上還是平時,都是寶貝啊:平時,男女搭配幹活不累;戰時,她們就是最好的醫療隊和擔架隊,逼急了,還可以作為預備隊,真是一舉數得啊!
就在方華準備不計後果的把她們全招收進去時,卻見滿手是血的小梅把殺豬刀往木樁上一插,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