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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們都是王家的人,可他們更是黨國的子民,豈能如此輕易的說殺就殺?況且,就算這三個保長有錯,你要殺也只能殺他們三個,豈有滅人滿門的道理?這要不整治一下,法律何在?政府的權威何在?自己這個縣長今後又有何臉面面見百姓?

於是,異常暴怒的方覺,二桿子性子一上頭,立即下達了他上任以來第一份通緝令——抓王世榮這個殺人魔王!

怪異的是,此訊息一出,居然沒一個人感到奇怪,就連王世華聽說這事後,也是嘿嘿一笑了事:自從王世榮十三歲殺了第一個人開始,這些年,歷屆政府對他的通緝令,沒有五十張也有三十張,習以為常了嘛!

然而,當告示一貼出來,風向就不對了,再也沒人笑得出來。

抓住王世榮者,賞三千大洋;打死王世榮者,賞五千大洋……按說活的比死的值錢,可這裡偏偏得反著來:因為誰都知道,抓住王世榮,以王家的強悍,最後政府礙於四大家族的強大,很可能會不了了之的把王世榮放了;而直接打死的話,還真就一勞永逸了。所以,死的比活的值錢。

而大家之所以感到事態嚴重,是因為歷屆政府雖然對王世榮發了無數次通緝令,卻沒有一次提賞金:沒有賞金,誰吃飽了沒事幹,正義感氾濫到跟王家作對,免費為政府做貢獻?四大家族的報復可不是鬧著玩的。可現在,方杆子不出手則罷,一出手就是五千大洋,在這個災荒之年,絕對有不少活不下去的人,會為了錢鋌而走險的來博一把。

王世華接到這個訊息後,勃然大怒,立即就給另外三家寫信,大意是:方覺腦殼被門夾了,居然敢挑戰四大家族的權威,你們自己看著辦。

可王世華更明白:就這份通緝令,只要王世榮要還活著,另外三家就不會參與進來;而王世榮一旦死了,他們三家定會出手,因為這就把事真的弄成了挑戰四大家族統治地位。尤其是王世榮只是被抓的話,另外三家絕對會活躍的參與逼迫方覺放人的事情上來。當然,向家很有可能會把王世榮在牢里弄死,以便讓暴怒的王家打頭陣,替他們把方覺弄死。

想了很久,王世華終於想到了一個法子:既然你要跟我比錢多,那我們就比比。於是,王世華開始親自寫告示,大意是:弄死方覺者,賞五萬斤糧食或五萬斤大洋,隨你選;活捉方覺者,賞三萬斤糧食或三萬斤大洋……活捉方覺的難度要遠遠大於將他直接弄死的難度,王世華這麼做,一來是以牙還牙的針鋒相對於方覺那份通緝令;二來,鼓勵大家把方覺弄死,以表明自己的反擊力度和要對方命的決心。

可惜的是,王世華剛寫完,正逐字逐句的檢查,二狗子來報:“家主,不好了。剛接到我哥派人快馬來報:大爺在酒樓喝酒時,聽人提到了方杆子那個懸賞令,暴跳如雷之下,帶著十多個護衛,罵罵咧咧地往縣城方向去了。”

用屁股想想都知道王世榮是去幹什麼:以他的性子,你給他發個沒帶賞金的通緝令,他就當是吃飯了,最多就是得意的哈哈一笑了事,可你敢帶賞金,那就是挑釁,豈有不迎戰的道理?鐵定是找方覺一較高下去了。

“你講他帶了多少人去縣城?”這個時候,王世華顧不得方杆子死活,關心的是王世榮的死活:就十幾個人,到縣政府去找方杆子拼命,那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麼?

“就平時跟在他身邊的那十幾個護衛。”

“該死!真該死!”王世華重重地一拍書桌,對二狗子叫道:“趕快集合護衛,我們這就去追,再讓二虎立即從城鎮上調集兩千兵馬隨後趕來增援。”

衝到門口,又對正拋開的二狗子叫道:“對了,給二叔發封電報過去,讓他無論如何也得攔住世榮,千萬不能惹出大亂子。”

無論是方覺殺了王世榮,還是王世榮宰了方覺,都得演變成大亂子。

百里路程,走大路,不惜馬力,兩三個小時就到。尋常人,再怎麼氣憤,經過這幾個小時,也會理智得多,可王世榮根本就不能按尋常人算,越趕路越生氣,離縣城越近,氣憤度越高。

衝到縣城西門口,遠遠就見一堆人聚集在那兒,王世榮也沒做多想,隔著老遠就大叫道:“前面的人趕緊給老子讓開道,要不然,可別怪老子動手殺人!”

縣城!畢竟是作為政府對全縣統治地位之地,是政府的門面,向家的前保安團也僅僅是圍而不攻,還放任百姓進出,可王世榮倒好,居然敢在縣城城門口揚言殺人,這還得了?

城樓上正在站崗巡邏的保安團士兵們,毫不客氣的舉起了手裡的槍,對準了王世榮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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