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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凡在老司城裡的王家重要人物,除虎叔去城門口坐鎮外,全都聚集到忠義廟前。

只是鐵牛把門,大家都知道他的性子,誰敢進去?只能在大門外相互打聽,卻無人知道家主為何突然下令敲響戰鼓令。

一直等鼓聲響過三遍,見王世華還是愣愣地跪在大堂,沒有起身的意思。江叔不得不靠近門口,喊道:“家主,該起身了。”

王世華用衣袖擦了下淚水,舉起香,對祖宗牌位三拜,起身將香擦進香爐,又抬頭看了眼那塊文金牌,轉身出門。

“家主,出了麼子事了?”

如果說虎叔是老司城裡的武將之首,那麼,江叔就是文臣的代表,虎叔不在,他就必須開口替大家問事由。

“二狗子,派人去準備火把酒。”見二狗子立即交代下人去辦,他才對身邊的江叔道:“我要發動火把酒。”

“啊!”江叔急了,趕緊快步追上王世華,追問道:“家主,老奴斗膽問一句:為麼子要發動火把酒?目標是誰?”

“你去問他!”

江叔一看,轉身就向那信使跑去。

眾人邊走邊聽信使訴說……對王世華來說:他不好為了一個嫁出去的王家女人發動戰爭,會落人口實,卻又不能不報此仇,而火把酒的存在,就為他解決了這個困難。

火把酒!這名字聽起來很豪爽,實際上喝的是人血——不僅是敵人的,還有自己的。

火把酒是湘西及周邊地區一種武力報復的鐵血方式,流傳至今已有數千年:由最初的家庭之間的戰鬥演變成宗族之間的拼殺,也是造反前的一道手續,最後,逐漸演變成內、外火把酒。二者唯一的區別就是:內火把酒號召的是族內子弟,可以馬上出發;外火把酒則是對外宣傳、發動、號召,能來參與的人數,全看發動者的個人威望。

火把酒的目的明確:只為殺人而殺人!對目標的全家,無論男女老幼全部殺掉,絕不留情。但不會拿對方一針一線,更不會碰對方的女人,所有繳獲,全部當場砸碎燒掉,絕不帶走。而任何膽敢勸阻或阻攔的者,必將與之死拼到底。為明志:一旦喝下火把酒,他們除了殺光目標外,只要你不惹他,他絕不會惹你,哪怕你當著他們的面幹些喪盡天良的事,他們也只會冷漠的從你面前走過。

能參加火把酒,敢參加火把酒,不僅僅是勇士,還得是死士!因為能把發動者逼迫到這一步,對方的實力多半不會比發動者差,在這種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前提下,不把腦袋掛在褲腰帶上,如何敢去……說白了,火把酒就是敢死隊!只是規矩多了些。

發動火把酒者,除了提供必要的武器彈藥和食物,事後絕不會有任何獎勵,就算是戰死,家人也不會得到任何撫卹,但多半會在事後以別的名目來補償……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能發動火把酒者,都是當地數一數二的人物。參與者在事後活了下來,自然會得到發動者的另眼相待,等於是一種無形的投資和晉升的渠道。尤其對於那些想投靠發動者的好漢,這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等同於‘投名狀’。現在唯一一個敢在虎叔面前擺譜的趕死之士鉤子叔,他的爺爺當年就是靠參與火把酒而投靠了王家。

這種高風險入才有高回報的行為,參與者全憑自願。可一旦喝下這碗酒,除非戰死或者事情結束,否則,任何中途退出者,只有死,連帶著他的家人也會遭人恥笑……從某方面說,參與者必須要具備亡命徒的狠勁,敢拿性命賭一把!

火把酒最慘烈也是最典型的一次,發生在明朝萬曆初期,向家的貨物被倭寇洗劫,三十多人卻只有一個跑回來報信。當時向家就接連發動了兩次火把酒:第一次是一百族中精壯勇士過去,找了整整半年,後來面對四百多倭寇,這一百勇士居然發起了反衝鋒,除了一個信使外,全部壯烈戰死。後來,向家的大少爺破例將內外火把酒同時發動,當時的四大姓氏紛紛響應。五百勇士與六百多倭寇從早上一直殺到深夜,殺的昏天黑地,血流成河,終於將這股倭寇殺掉大半。後來,向家大少爺帶著剩下的近三百勇士,在沿海到處追殺這股四散逃竄的倭寇。

而最能體現火把酒冷漠的一面是:在追殺這股倭寇的一個多月裡,他們與數股倭寇相遇,卻眼睜睜地與他們擦肩而過,沒動一下。

最終,在嚮導的帶領下,在一個小島上找到這股倭寇的老巢,與之死拼,最後只回來一百七十七人。除了另外三家的人各自回家外,還有三十多個慕名而來相助的好漢,全被向家隆重邀請加入。向家當時沒有給與他們任何補助,但三個月後,向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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