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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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髮色還未恢復。
但翔雲和寶寶注意的並不是這些。倏的跳起來撲過去,閃著金光的眼睛瞪得比銅鈴還要大。
把手上完整的魚皮魚骨交給寶寶,莫菲斯從空間袋裡取出半個堅硬的水果殼做成的容器,和一些粉末狀充滿香味的調味料,開始料理自己的晚餐。
寶寶翻來覆去看著完整的魚皮。柔韌的皮雖然不夠做成盔甲,但作成護套或者保護身體的重點部位已經足夠了。這樣堅韌的面板,不管賣給誰都會是天文數字。
魚的牙齒是更值錢的東西。能夠穿透龍的面板,如此尖利的牙,是刺客最完美的武器!而魚的骨頭,雖然不知道能做什麼,應該也值不少金幣吧?
小心翼翼的翻來覆去,突然,一顆晶瑩雪白的珍珠不知道從哪裡掉了出來,在空氣中劃過一道優美的痕跡,閃著美麗而冰柔的熒光。直覺接住,卻被珠子上透骨的寒意冰得顫了一顫。
對金幣的執著讓寶寶死也不放手,飛速喚了附近的樹枝托住珠子,仔仔細細的打量起這顆奇怪的傢伙。
直覺告訴他,這顆小珠子,非常非常之值錢!
不看也就罷了,這一看之下,翔雲先驚訝得輕喊一聲。
風之冒險小分隊雖然沒有多少人知道,但天才冒險家的名號以及冒險公會會長的頭銜可就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
只是,除了他們自己,就只有冒險公會那些老成精的人知道,其實魔法公會的會長,是一個小團隊。
一個有著最優秀冒險者的團隊。
凡是罕見的狂暴武士,更是大陸唯一一個能夠修煉鬥氣的狂暴武士。誰都知道,狂暴是獸人中極其稀少能夠出現的而天賦。而獸人是無法修煉任何魔法和鬥氣的。
但凡卻可以。因為他是有四分之一獸人血統的人類。
就連擅於從細微末節推斷整體的莫菲斯也沒有發現,比任何人都沉穩的凡,在發狂的時候,卻比任何人都更狂暴。
寶寶是操控者,而且對金幣有著異於常人的執著,精神力不穩定。可是,魔法公會的會長、天才冒險家卻以他的名字來命名,這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是:他跟翔雲打賭,而他輸了。
不,我要說的並不是這個。寶寶喜愛打賭,並且十賭九輸已經是冒險團隊裡公開的秘密了。我要說的是——
寶寶和翔雲,都是從小鑽在書堆裡的天才。過目不忘的本領讓兩人對各種各樣的寶物瞭解甚深,對人文地理也研究得非常透徹,幾乎沒有哪個冒險團隊裡有人能比得上他們兩人對各個種類寶物的瞭解。
作為冒險者,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而莫菲斯,只是意外而已。因為像莫菲斯這樣的人,在大陸上是永遠不會出現第二個的。
雖然只是第一次見到,但翔雲立即看出,這顆冒似珍珠的雪白小珠子,有一個特別的名字:魂珠!
晶瑩剔透、充滿魔法元素和生命氣息,從來沒有人能夠知道它是從哪裡來的魂珠,整個大陸一共有三顆,同樣大小和同樣形狀。
第一顆是漆黑色的暗之珠,充滿黑暗的力量。關於這顆珠子的傳說有無數,但是在三百年前,它卻突然消失無蹤了。
第二顆出現的是火紅色的,充滿火之力量的火魂珠,現在鑲嵌在魔法公會的權杖上。鑲嵌了一百三十八顆不同等級和大小的火系魔核,稱為“火雲”的權杖之所以能成為大陸十大神兵利器之首的最大原因,就在於那火魂珠。
第三顆魂珠,是光明神殿的光之珠,供奉在神像的面前,保護著神聖的教廷不會被黑暗力量侵蝕,是這個大陸最有名的聖珠。
而今,居然出現了第四顆魂珠。
“翔雲,難道是我想的那個東西嗎?”寶寶顫抖的聲音差點發不出來。不是因為激動,而是因為無法相信。“我現在不是在做夢,對不對?”
同樣激動的翔雲偷偷掐了自己一下,確定不是在睡夢之中。“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但看它的樣子,應該是的沒錯……”
像是怕嚇到那顆珠子,誰也不敢說出自己心裡想的那個名字。期望越大,失落就越大。對於冒險者,更是如此。
“愚蠢的人類。那是魂珠沒錯。”淡淡低沉的聲音從側邊樹上傳來,黑暗中煙霧無聲無息幻化成高大的身影。
妖魔!
幾乎在瞬間,收起魂珠,擺出防禦姿態,一氣呵成的動作,只換來妖魔譏諷的笑。若是想要取得他們的靈魂,還會讓他們察覺嗎?
從一開始就坐在火堆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