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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還不錯,相對於凌家對別的女孩子,凌旭對自己的女兒凌姿的感情,多少還算是真摯一些的。
但是凌旭這個人的耳根子太軟了,整個人就宛若一坨扶不上牆的爛泥,在家裡,聽她媽白愛雲的話,把周若水逼死了之後,凌旭就整日裡泡在酒吧中借酒澆愁。
耳根子還能軟到被酒吧裡的女人騙了錢。
凌姿能對這樣的父親有希望嗎?
而在凌旭的心目中,他並不是不疼自己的女兒凌姿,而是在這樣一個環境裡,在這樣一個家庭裡,整個社會,包括凌旭都不覺得,去酒吧上班有什麼稀奇的。
可能對於在學校裡上學的女生來說,會有一點鄙視在酒吧討生活的女人,可是生活在這個社會的最底層人,卻是覺得,這只是一種生活的手段而已。
所以凌旭很是理所當然的,給自己的女兒凌姿回了資訊,說道:
【我已經替你簽了去暖玉酒吧上班的工作合同了,合同上面說你在那裡工作30年,不僅可以替我將欠下的賬還清,你自己還能賺得到不少呢,家裡也能到拿你的工作薪酬的三成。】
這條資訊發到凌姿的手上,她看著自己手機上的這條資訊,凌姿不經氣的笑了,又給凌旭回道;
【那感情,這麼說凌小七被蔣多抓走了,還真有我的一份功勞了,這事兒還真與我脫離不了干係,我不想管都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