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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就是整死他。”梁夫人卻是沒有恐懼,有的只是怨恨,心裡更是嘲笑著張啟做事不經腦袋,這種事情一查就出來,到時候有得玩。
不過看起來梁夫人似乎像要走法國豪門貴女卡米爾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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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巧合
“我要告死他!”這是梁夫人恢復說話能力時說的 第 356 章 證據。。。。
這種案子,任何一個律師都會信心滿滿的告訴當事人:告吧,絕對贏定了。
但是一個小時後,當手下人只拿來幾段據稱是證物的錄影片段之後,梁夫人碉堡了。
那幾副連張啟正容都沒拍下來的錄影叫證據?好吧,最少衣物和身材什麼的都可以作數,但坑人的是醫院和警校附近都沒有,幾條無關緊要的道路上那一小段錄影,可以當證據?
難道要律師上庭的時候說:從這段距離醫院幾公里的錄影中我們可以看到,有樣似張啟的嫌疑人之身影出現,那麼由此推斷張啟並不是在警校睡覺,而是跑到醫院犯案。
坑爹呢這是,到時候法官如信了,那絕對是姓梁,不止法官姓梁,全香港都得姓梁才能把張啟定了罪。
“找!繼續給我找,去警校找證人,在醫院找人證,什麼指紋、碎屑、dna鑑定,全給我找出來,我就不信告不倒他!”
梁夫人有些癲狂的說道,她現在被整得跟全身癱瘓差不了多少,但因為張啟當時沒想要讓他們說不了話,現在恢復之後,梁夫人心裡的害怕倒沒有多深。
聽到僱主的話,律師有點為難,抹了把汗,開口解釋:“梁太太,這些我們都會去做,但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