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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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也不可能徹底改變。女性在社會中最常扮演的角色依舊是妻子和母親。
對於一個渴望獨立的女性來說,經濟能力和工作能力是必不可少的獨立標籤。她們需要用這兩種方式來證明自己的地位和實力,也以此來證明女性不等於家庭主婦。可惜的是,這個社會根深蒂固的舊有觀念是無法在短時間內消亡,也可能永遠不會消亡。於是,女性只能委屈一下自己的配偶,讓自己以單身的狀態出現在職場。
當然,隱婚族還有不少男性。男性選擇隱婚倒並不是擔心自己的能力因婚姻而受到質疑,其原因大多出於人際關係的處理上。相較女性而言,男性的社交圈比較廣泛,他們往往要經常透過聚餐、遊玩等集體方式來與同事或客戶溝通,而一個結婚戒指就足以讓這個社交圈縮小。他們不得不在晚上10點鐘之前回家,否則就得跪搓衣板。在聚會中途退場,對男性來說是件很沒有面子的事情,也會很掃大家的興致。類似那樣的情況只要有一次,以後同事就會體諒地儘量不讓其參加集體活動。這樣一來,會挫傷男性在同事面前的威信。於是,不少男性也選擇隱婚來保住自己的社交圈子。
除此之外,還有不少人並不是刻意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只不過認為沒有必要告訴別人“我已婚”的事實。結婚本身就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親朋好友知道是理所當然,其他人知不知道都無所謂,包括同事、領導和客戶。
然而,就是這樣的隱婚卻極其容易爆發潛在的婚姻危機。隱瞞自己結婚的事實,會給別人造成單身的假象。如果有異性對隱婚族產生好感,而隱婚族依舊不願意透露自己的真實婚姻狀況,那麼精神出軌的機率將不可避免,肉體出軌的機率也在五成以上。婚姻本身就是兩個人的朝夕相對,在愛情逐漸散去的時候,婚姻出軌的現象便比比皆是。而隱婚族則加大了這種出軌的機率。在面對異性的猛烈追求時,不少隱婚族會很受用那種“自己尚有魅力”的感覺,那種感覺對他們來說是枯燥婚姻的調劑品。
於是,有些隱婚族便堂而皇之與追求者一起吃飯、一起遊玩,宛若一對戀人。可事實上,隱婚族從來沒有對追求者許下任何承諾,除了談天說地很少涉及到實質性內容。他們享受這種精神戀愛,享受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覺。當隱婚族重新找到久違的愛戀感時,他們也是在傷害著無辜的追求者。
不管是性也好,愛情也罷,都一樣要建立在不傷害他人的基礎上。隱婚並不等於未婚,隱婚族既然選擇了隱瞞已婚事實,就必須學會自我約束。否則,精神出軌很容易演變成肉體出軌,到時候婚姻就不可避免地走向破裂。
從法律的定義上來講,婚姻不屬於個人隱私行列,應該可以對公眾公開。有意隱瞞自己的已婚事實,在客觀上可能會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
如果一味地去指責隱婚族,恐怕也是有失公正。儘管從法律意義上講婚姻不屬於個人隱私,但是行政權力卻無法干涉個人婚姻,這就是為隱婚提供了生存空間。這是一種進步,但也是隱婚的必要條件。
也許社會觀念中還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特別是在對待已婚員工和單身員工方面。也許你需要在職場上獲得別人的讚許,而婚姻恰是這種讚許的絆腳石。也許你不服氣女性在工作中遇到的不公正待遇,而選擇了隱婚。但是,婚姻始終是兩個人對彼此的承諾,既然選擇了婚姻就應該對彼此表現出應有的尊重,不能時刻以隱婚的姿態出現。
不知道那些在求職表格的“婚姻狀況”欄填下“未婚”的人是否想過,你的舉動是否有背叛婚姻承諾的嫌疑,當然,除非你跟愛人就隱婚達成了協議。不過,當你大張旗鼓以單身的模樣去接受追求者的邀請時,你是否想到你正在背叛你的愛情。
不可否認,隱不隱婚完全是當事人的自由。但是,千萬別讓這種自由毀掉一個美滿的家庭,不要毀掉別人對你的好感。隱婚只能當作一種過渡,而不是永遠。其實,婚姻既然可以容忍隱婚,那就應該可以容忍對方的社交圈子,多給對方一些時間,讓他們去會自己的朋友。多給對方自由,也就不必擔心自己會被朋友拋棄。至於工作,隱婚狀態不可能一直持續下去,當曝光的那一天,你失去的不僅僅是工作,還有別人對你的信任。
當然,可能隱婚族並不是要把隱婚當作永久歸宿,它不過是一種生存政策。但如果錯誤地將隱婚長時間維持下去,那麼單身的心理暗示會不會足以讓一段婚姻爆裂?也許那時候就不僅是精神出軌,甚至還可能會誤入歧途。須知道,愛情是需要得到承認和祝福的,躲在黑暗的愛情一樣會發黴,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