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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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出苦力拉煤的,一個月能賺幾個錢,怎麼總吃燉肉,而且是半夜才燉肉?
四
街坊四鄰聽說這個拉煤的會套野狗,尋思大概燉的是狗肉,又怕街坊撞見分一口,才如此偷偷摸摸,老街舊鄰們一直對此耿耿於懷,直到有公安人員到拉煤的家裡取賊贓煙土,有幾個好事的鄰居檢舉揭發,公安感到事情蹊蹺,回去審問拉煤的兩口子,一審全交代了。
原來解放前這夫妻倆吃人,那時拉煤的活兒又髒又重,能把人累吐血,“拉煤、熬糖、磨豆腐”合稱三大苦,拉煤佔著頭一苦,但凡有別的活路,也不會做這個行當,不只是用車拉煤,拉到地方還得給人家一筐一筐背到門口碼放整齊,整天吃糠咽菜肚子裡沒食兒,哪天眼前一黑一頭栽到地上,這條命也就扔了,有一年趕上大饑荒,鄉下樹皮全讓人吃光了,想套野狗都沒處套去,這個拉煤的餓得眼珠子發藍,有天路過轉子房,轉子房離鯰魚窩不遠,都在謙得莊一帶,以前有段話,說是“打小空、撿煤渣,窮人挑擔去賣鹽;拉地排、扛大個,願出苦力上河壩;謙德莊、逛一逛,刨去吃喝都是當;鯰魚窩、轉子房,坑蒙拐帶害人坑;棒子麵,硬窩頭,咽不下,用棍戳;要抽菸,有鋸末,要喝水,有臭河”。
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