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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態。“城市之光”的殺人影片直播公佈到網上之後,C市的網路流量瞬間達到頂峰。有些得到訊息的網民甚至等不及回家觀看,紛紛跑到附近網咖。
更讓這些網民感到興奮莫名的是,自己居然就是掌握生殺大權的裁判官。於是,那些生活得小心翼翼,處處受制於人的人們躲在各自的ID後面,生平第一次痛痛快快地發洩對生活的不滿與憤怒。
一次點選,一次投票,就把任川脖子上的絞索扣緊一分。
也許,他們殺死的並不是任川,而是處事不公的領導、百般刁難的客戶、步步高昇的同事,亦或剛剛給自己貼了罰單的交警。
每個人都有對之切齒痛恨的一個人,然而,他們只能選擇隱忍在心。因為讓一個人去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但是,當他們身處在一個癲狂的群體的時候,這件事就變得容易得多。你已經不再是你,而是這個集體的一份子。這就意味著,你不必為你的行為扶著。此時,你即是全民,全民即你。
那麼,我為什麼不可以把這個全身纏滿炸藥的人想象成那個我恨不得除之而後快的人,然後,偷偷地輕點滑鼠呢?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個號稱有著幾千年文明的國家,變得充滿戾氣。人人是絕望的,人人是憤怒的,人人是警惕的,人人都宛若一枚行走的炸彈,隨時準備毀滅自己,殃及他人。
“城市之光”給他們體內不斷膨脹的戾氣提供了一個出口。來吧,殺掉那個令你痛恨的人,不必負責,不必歉疚。他墮入地獄後,你大可以洗洗睡了,第二天一大早,你還是那個衣冠楚楚的好人。只有你自己知道,那扣緊的絞索中,有你加上的一份力。
那個遊走在城市中的懲罰者,是夢想,是希望,是光!
沒有什麼比這個更讓人感到憤怒和無奈。怎麼辦?把每一個參與投票的人都抓起來,然後定罪?這顯然不可能。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城市之光”並沒有親手殺死任川,而是把選擇權交給了公眾。
其實,人人都是兇手。
案發第二天,專案組接到了來自市局警務投訴舉報中心的一份投訴材料。材料中證實方木曾有持槍恐嚇群眾,並擾亂“E網情深”網咖營業秩序的違法行為。分局長扣下了投訴材料,沒有公開處理方木,而是私下裡詢問方木當時的情況。
方木的臉上還帶著燒傷和清淤,他並沒有直接回答分局長的話,而是直直地看了對方几秒鐘,突然開口問到:“你聽過瑪麗娜·阿布拉莫維奇麼?”
分局長一愣,隨即搖了搖頭。
“她是一位行為藝術家。1974年,她進行了一項名為《節奏》的行為藝術。這是一次現場互動,觀眾可以任選包括槍、菜刀、皮鞭等72種危險道具,對她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阿布拉莫維奇承諾不做任何反擊。直到有人用一支上膛的搶頂住她的頭部……”方木平靜地說道,“她的結論是:一旦你把決定權交給公眾,離喪命就不遠了。”
我們的敵人不是“城市之光”,而是這個城市的所有人。
分局長目瞪口呆的看著方木,最後搖了搖頭,把投訴材料扔進了抽屜裡。
“這件事我會處理。”他拍拍方木的肩膀,“你……你先安心工作吧。”
案情討論會的氣氛沉重得像追悼會。案子徹底搞砸了,專案組的負責人員肯定要受到一定處分。然而,分局長依然不動神色。他先是主動對指揮失誤做了檢討,把大部分責任攬到自己肩上。隨後,他又對全體與會者說道:上面怎麼處理我,還沒有拿出最後的意見,所以,暫時還是由我來主持工作工作。不管怎麼說,這次咱們丟了臉,要把這個面子掙回來,還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我把話放在這裡,如果破不了這個案子,不用領導處分我,我自己辭職——告老還鄉。
分局長的話讓大家稍稍提起了精神,案情討論會也轉入正題。
大柳村爆炸案的相關物證資料正在逐步清理和提取中,各種勘驗結論也源源不斷地匯總到專案組。
根據現場目擊者的描述,爆炸發生的時間可以確定。從現場遺留的爆炸所致的缺口和坑洞,可以確認爆炸點為西側瓦房內中心。現場勘查人員發現炸坑裡殘留澀味,並有灰色煙痕。由此,初步推斷爆炸物為固體硝銨炸藥。根據方木,米楠和楊學武等人的證詞以及對現場爆炸丟擲物的分析,起爆器材為延期電雷管。
從大柳村和胡老太家附近發現的爆炸物,均由黃色膠帶包裝及捆紮。這種黃色膠帶與前幾起案件中提取到的膠帶相同。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