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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歸我父親所有,但李延虎等人卻無理阻攔,雙方發生械鬥,並非是有意殺人,是在械鬥誤傷,請知縣明鑑!”
“李文貴何在?”
李文貴連忙走出來,躬身施禮,“小人在!”
宋朝審案一般是站跪悉便,沒有規定必須跪下聽審,一般鄉民畏懼官威,往往會跪下伸冤,官員也悉聽尊便,不會刻意阻攔,只有嫌疑犯在認罪時才必須跪下聽判。
所以見官不跪在宋朝是一種常識,李文貴和張穆這種稍有身份的鄉紳都不會輕易下跪。
蔣大道當然認識李文貴,還在一起喝過幾次酒,但現在不是敘交情之時,他瞥了李文貴,冷冷問道:“剛才張穆說,他父親和你達成了土地買賣契約,可有這回事?”
李文貴取出契約,呈給知縣道:“確實有這回事,這是契約,請縣君過目。”
衙役接過契約,要遞給蔣大道,蔣大道翻了翻,卻遞給了幕僚莫俊,莫俊附耳對蔣大道說了幾句,蔣大道眉頭一皺,“李文貴,小紅林那片土地並不是在你的名下,你有什麼權利賣它?”
這就是這個案子關鍵,買賣是否合法?
李文貴連忙道:“啟稟縣君,那片土地是家族所有,小人目前是李氏家族的族長,有權處置那片土地!”
旁邊莫俊道:“大宋律法中從來沒有土地歸家族所有這種條令,只掛在具體某人的名下,我看過土地登記,那片土地應該是李文佑所有,和你無關。
當然,鄉村會有某些約定成俗,可就算如你所言,那片土地是家族土地,你作為族長想賣掉他,要麼你先將土地先轉到自己名下,要麼拿出全體族人委託你買賣土地的委託狀,這兩樣東西只要任意拿出一樣,都可以酌情處理,你可有?”
李文貴心中暗罵,自己逢年過節也給莫俊送禮,怎麼到關鍵時刻卻不幫自己,難道是被.....李延慶那個小王八蛋用重金收買了嗎?
越想越有可能,他縱然想拿出兩倍的好處,現在也不是時候,他只得目視莫俊,躊躇片刻道:“小人正在辦理,還沒有完成!”
“啪!”蔣大道重重一拍桌子,“既然沒有任何證明你有權處理那片土地,那本縣就可以宣佈,你們這份買賣契約無效。”
說到這,蔣大道向張穆一瞪眼,“那麼李延虎之死就是你父親帶人行兇殺人了!”
張穆嚇了一跳,慌忙解釋道:“我父親沒有想殺人,只是當時發生械鬥,情況很亂,又是在夜間,我父親制止不住,是那些年輕人擅自所為,和我父親無關!”
他這樣一說,旁邊跪著的十幾名張家子弟頓時大叫起來,“明明是你父親花錢讓我們去搶土地,把對方往死裡打也是他下的令,現在你卻把責任推到我們頭上,你還要不要臉?”
“不要吵!”
蔣大道大吼一聲,眾人頓時安靜下來,十幾名張家子弟恨恨地瞪著張穆,張鈞保明明說出人命他來承擔,現在可好,他兒子竟推得乾乾淨淨,令十幾名張家子弟怒不可遏。
這時,莫俊又低聲對蔣大道說了幾句,蔣大道點點頭便道:“既然被告已死,此案就成了無主之案,作為從犯,十五名參與打人的張姓子弟每人杖一百,服苦役一年,另外張鈞保家人需賠償李延虎家人三百貫錢,作為撫卹和喪葬費,此案就此了結,原告李延慶可有異議?”
李延慶上前躬身道:“李延慶沒有異議!”
他給李大印使了個眼色,李大印連忙磕頭道:“小民李大印願接受判決,也沒有異議!”
十幾名張家子弟氣得胸膛都要炸開了,指著張穆跺腳痛罵,張穆卻一聲不吭,等這十幾人被押走,他才上前磕頭道:“我父親並沒有行兇殺人,但縣君既然已經判決,我們願意賠償,但我父親昨晚被人害死,也懇請縣君調查此案,還我父親一個公道!”
蔣大道一陣頭痛,作為知縣,有上千雙眼睛盯著,不管又不行,他只得勉強問道:“你父親是怎麼死的?”
“我父親昨晚被人用箭射死,現場有衙役可以作證!”
蔣大道一愣,怎麼會有衙役在場,他感覺這裡面有點問題,便立刻問道:“現在衙役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