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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地價拉高了房價,2005年3月31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張維指出,根據國內32個主要城市的資料,地價因素只佔商品房成本的23%,北京的土地成本佔商品房總成本的。
地價上漲決定房價上漲嗎(3)
3、學者各種觀點都有,而且很不統一。從總體上主要包括以下三種:
觀點一:“地價決定房價論”。認為地價是房價的基礎,水漲船高,地價的上漲必然導致房價的上漲,地價的上漲是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
觀點二:“房價與地價無關論”。認為在競爭性市場上,價格取決於供求關係,房地產的成本價格並不等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是由市場對房屋的供需所決定的。地價的高低並不能決定房價的最終變化。如同一地段內,以協議方式取得土地的成本明顯低於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的成本,但同等條件下的樓盤同期上市時房價卻鮮有差別。
觀點三:地價與房價非線性論。認為兩者之間並不呈現簡單的線性關係。地價與房價具有較大的波動性,也就是說,不能夠說地價決定著房價,或者說是影響房價的主要因素。即使地價上漲,房價也並不一定隨之上漲。
筆者曾指出土地“招拍掛”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包括規劃問題、價格問題、公平問題等,建議對土地“招拍掛”制度進行必要的調整;一是根據不同的地塊實行分類實施的政策,二是科學處理掛牌、拍賣和招標方式在土地出讓中的應用;三是調整“價高者得”的評標標準,實行差別評標的方法,進一步完善相關的配套政策法規;四是建立中標結果公示制度加強監管。
徐滇慶則認為:房價決定地價是一個早已被亞當斯密和*等闡明瞭的經濟學常識,在房價形成的過程中房地產商根據市場需求來決定房價,而地價高低是房地產商決定是否投資一個專案的因素之一。在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場上房價決定地價,而不是地價決定房價,某些房地產商將房價暴漲的原因歸結於地價上漲是顛倒了因果。
在“招拍掛”幾近瘋狂的同時,一些問題也逐步暴露出來,2005年曾經叱詫風雲的天津順弛地產資金鍊斷裂,北京南最大的經濟適用房專案瑞海新城開發商延期交房,引發群體性事件等。
面對“招拍掛”的非議,各地方政府則根據不同情況對其政策的具體操作進行了調整,比如,為降低單幅土地的總價,增加競爭的公平性,北京、廣州等地實行土地集中入市,劃小出讓地塊的範圍,2007年8月廣州一次推出11宗住宅用地,建築面積136萬平方米,動則百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大盤”時代終結;調整成交價與基準價價差的分配比例,增加對徵地農民和基層政府單位的返還;提高招標出讓方式的比例,對經濟適用房、兩限房及一些普通住宅專案實行綜合評標方式;部分專案採取綜合評標,“價高者得”不再是唯一的標準。
然而,中國土地市場的地王仍然頻現。“麵粉貴過麵包”的故事還在不斷地上演。
2007年6月28日在南京市最為繁華的湖南路上,一塊商業用地以34832元/平方米的單價成為全國土地單價最高的地塊;7月9日寧波雅戈爾置業有限公司以億元的價格奪得杭州地塊,樓面地價高達15712元/平方米,成為杭州地王;7月12日東莞塘廈大坪地塊以億成交花落萬科,“東莞地王”就此誕生;7月24日,湖南長沙新河三角洲地塊成功出讓,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市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總價92億,高出掛牌底價將近翻了一番的高價奪得了本地塊,樓面地價已達到3500元/平方米,長沙市07年上半年純商品房均價為3278元/平方米,周邊地區在售樓盤3000元/平方米的均價;8月3日恒大地產集團經過2個小時、700輪的激烈競價,以億元分別摘得位於重慶渝中區和九龍坡區的兩幅黃金地塊,成交價高出底價16億元,“重慶地王”由此產生。
然而,到了2008年下半年,形勢卻急轉直下,先是媒體盛傳北辰長沙地塊退地,然後是上市公司蘇寧環球因為“上海地王”無法按時交地,導致退地,隨後出現了北京、廣州等多處土地流拍的現象。
房價與地價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似乎誰也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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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成本和開發商導致了房價上漲嗎(1)
從商品房的價格構成來看,房價主要由土地開發費用(含土地出讓金、配套基礎設施配套費、徵地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