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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還賜他龍、虎、狗三把鍘刀,便於他秉公執法。但儘管如此,他要嚴辦魯齋郎,皇帝也未必同意。為此他煞貧苦心,設下了一個計策。
包公把魯齋郎所犯罪惡事實列成條文,上面冠以“魚文即”的名字呈報給仁宗皇帝。皇帝見了這份罪狀大怒,當即在“魚文即”的名字上首用紅筆批上“斬”字。
包公立即將魯齋郎拘捕來衙,當堂審訊宣佈其罪狀。開始魯齋郎趾高氣揚,不肯伏罪,揚言道:“誰敢動我一根毫毛,我要他以生命相抵!”
包公命差役將皇帝的御批給他看,魯齋郎見在自己的名字上面有一個大紅的“斬”字,頓時嚇得魂魄出竅,還沒等他轉過氣來,已被差役押赴轅門外斬首示眾。
再說仁宗皇帝發現魯齋郎幾天不來宮中侍奉,便詢問其下落,有大監稟報,說魯齋郎已被包龍圖斬首示眾,仁宗皇帝大怒,命速傳包拯見駕。包公早作準備,將皇帝親筆御批的罪狀呈上,仁宗皇帝見那鮮紅的“斬”字確係自己的手筆,恍惚回憶起自己曾在一份罪狀上批過“斬”字,至於是哪個人的罪狀,他已記不清了,既然自己御批“斬”字,當然怪不得包拯,再看那狀上列舉事實,確屬十惡不赦,於是自我臺階,反而對包拯加以慰勉:“包卿執法如山,不負朕意,理該嘉獎。”包公當然順水推舟謝恩退出。
原來包公在罪狀上做了手腳,他先寫上“魚文即”的名字給皇帝批閱,待皇帝批斬後,他再在三個字上加些筆劃,變成了“魯齋郎”的名字。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包拯巧取合同
包拯巧取合同
一天,包公受理侄子告伯母騙取合同文、不認親侄一案。
原來,在東京汴梁西關外定坊有戶人家,哥哥劉天祥,娶妻楊氏。這楊氏乃是二婚,帶來一個女兒,到劉家後再沒生養兒女。弟弟劉天瑞,娶妻張氏,生得一個兒子,取名安住。父親在安住兩歲時,就給他與鄰居李社長家的小女兒定了娃娃親。大嫂楊氏打算待女兒長大後,招個女婿,多分些家產。因此,把劉安住當成眼中釘。
這一年,東京地區大旱,顆粒無收。官府發下明文,讓居民分戶減口,往他鄉逃荒。弟弟天瑞照顧哥哥上了年歲,不宜遠行,決定自己攜妻兒離鄉背井。天祥就請鄰居李社長寫下兩張合同文書,把所有家產全部寫在上面,以做日後見證。兄弟倆各執一份,灑淚分別。
天瑞帶了妻兒,來到了山西潞州高平縣下馬村。房東張員外夫妻,為人仗義疏財,雖有許多田產,卻無兒無女,見年方3 歲的劉安住眉清目秀,乖覺聰明,就收為義子。對天瑞夫妻也像骨肉兄弟一樣看待。但是不久,天瑞夫婦染上疫症,幾天後相繼去世。天瑞臨死前掏出一紙合同文,將兒子託付給張員外。
一晃,劉安住18 歲了,為使父母屍骨歸鄉,決定回老家安置。張員外就把合同文書交給他。
劉安住直奔東京汴梁,一路問到劉家門前,只見一位老婦人站在那裡。那老婦人正是伯母楊氏,她一心想獨佔家財,就騙取了劉安住的合同文書,卻翻臉不認侄子,反抄起一根木棒,打得安住頭破血流。鄰居李社長聞聲趕出,問劉安住:“那合同書既被她騙走,你可記得上面寫的什麼嗎?”安住一字不差的背了一遍。李社長說:“我是你的岳父李社長。”當下他寫了狀詞,帶著安住來到開封府告狀。
包拯接了狀詞,便傳令拘劉天祥夫婦到了公堂,責問劉天祥:“你是一家之主,為何只聽老婆的話不認親侄子?”
劉天祥回答:“小人侄兒兩歲離家,一別十幾年,實不敢貿然相認,憑合同文書為證。而今他和我妻一個說有,一個說無,我一時委決不下。”
包公又問楊氏,楊氏一口咬定從未見過合同書。包公假意憤然對安住說:“他們如此無情無義,打得你頭破血流。大堂上,本官替你作主,你儘管打他們,且消消你這口怨氣!”
劉安住流淚道:“豈有侄兒打伯父伯母之理?小人為認親葬父行孝而來,又不是爭奪家產,決不能做為出氣而責打長輩的事。”
包公自有幾分明白,對劉天祥夫婦說:“本官明白這小子果然是個騙子,情理難容,改日定將嚴刑審問。”今天祥夫婦先回去,而將劉安住押至獄中。
第二天,包公一面讓衙役四處張揚:“劉安住得了破傷風,活不了幾天了。”一面派差役到山西潞州接來張員外,於是真相大白。
幾天後,包公傳來一行人到公堂。張員外所言句句合情合理,楊氏胡攪蠻纏死不認親。於是,包公傳令帶劉安住上堂。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