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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一圈,大概是十二公里,上次珍珍需要跑五十來分鐘,之間包括休息,走走停停,慢一點就一個小時。珍珍幾次在校運動會上的3000米長跑都拿了冠軍。我自己現在需要半個小時吧。我保持跑在珍珍的前面一點點。
跑了五分之一的路程後,我們停下來,順著寬闊街道的人行道走著,現在人還很少,車輛也不多。
珍珍氣喘吁吁地說:“啊,真幸福。”看了看我。
“那以後你就不要坐車了,凡是去哪裡都用跑步啊。”我說。我習慣不把珍珍當作小孩子地同她說話,所以有時侯也會忽然覺得自己和珍珍是相互很信任很要好的朋友。
“可以啊,只要老爸陪著我跑。”
我不覺有些熱淚盈眶。珍珍至少可以這樣對她的父親說話,毫無隔閡,心底當然是有些真實喜歡的。而我卻不可以,父親在的時候,我無論站在他身邊或者是他身旁,身後,我都無法真實感覺我對他的愛,他對我的愛。他無法令我崇拜,唯獨只有靠一生的承受才能換取我一點點真實的觸動與憐憫。是因為之間存在著永遠沒有希望解決掉的隔閡。唯獨只有透過死亡與傳承到下一代。我和父親;珍珍和我。
珍珍習慣嚴格要求自己。很快又繼續跑了,不跑到嘴唇有些發烏,臉色有些蒼白,她是不會停下來的。這不應該可以證明我是一個成功厲害的父親,因為木木和珍珍的性格剛好相反。珍珍應該遺傳了她媽媽的勤奮基因。我從來並不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