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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面對邪佞之人表面褻慢,而實質親暱。因此辜負皇上知遇之恩,耽誤封疆安危。他的結論是:周延儒是天下的罪人,吳昌時又是周延儒的罪人。
這話一點也不錯。吳昌時這個復社成員,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連他的同社盟友吳偉業也說,此人過於貪利,醉心於升官發財,自以為協助周延儒復出有功,專擅權勢,周延儒反而為他所累。
御史蔣拱宸的揭發更加令人震驚。吳昌時作為周延儒的親信,與董廷獻狼狽為奸,貪贓難以數計。有一場科舉考試,周延儒錄取了不少親戚以及用重賄買通關節的人,都是吳昌時為周延儒經辦的。周延儒的弟弟周肖儒、兒子周奕封公然榜上有名,毫無顧忌,以至於沒有文化的“白丁”以及充滿銅臭的商人,都利用賄賂,夤緣登榜。貪橫到了如此地步,心目中哪裡還有朝廷的法紀!最讓皇帝不能容忍的是,吳昌時竟然“通內”——買通宦官打聽宮內機密。朱由檢把蔣拱宸的奏疏放在書桌上反覆審閱,親筆寫下硃批。為了不讓宦官洩密,把奏疏放在自己的袖子裡,他要嚴懲吳昌時,進而嚴懲周延儒。
對吳昌時的審訊非常特別,是所謂“廷審”——在宮殿裡由皇帝主持審問。崇禎十六年(1643)七月二十五日,朱由檢鄭重其事地身穿素服,帶著兩個兒子來到中左門,內閣、五府、六部等官員早在那裡恭候了。
朱由檢聲色俱厲地喝令吳昌時上前,要他交代“通內”的情節。
吳昌時矢口否認:祖宗制度規定,勾結宦官者處斬,法律極為森嚴,臣下雖然不才,怎麼能犯這種錯誤?
朱由檢命蔣拱宸當面對質,不料蔣拱宸在奏疏中說得頭頭是道,一見這樣森嚴的場面,嚇得渾身發抖,匍匐在地,說不出一句話。
吳昌時見到這種情景,口氣更加強硬:皇上一定要把這一罪狀強加於臣,臣不敢違抗聖意,自然應該承受。如果想屈打成招,絕對不可能。
聽到這些話,朱由檢火冒三丈,命令宦官准備嚴刑拷打,逼他招供。內閣輔臣蔣德璟、魏藻德出面勸阻,歷來沒有在宮殿裡面對犯人用刑的先例,建議把吳昌時交給司法部門審問。
朱由檢立即把他們駁了回去,振振有詞地說:此輩奸黨,神通廣大,離開此地,還有誰敢公正審訊?他的潛臺詞是,吳昌時牽涉到周延儒,司法部門礙於人事關係,很難公正審訊。蔣德璟、魏藻德只得退一步,請求不要用刑,因為在宮殿用刑,實在是三百年來從未有過的事。
朱由檢這個皇帝卻並不拘泥於什麼“祖宗法度”反駁說:吳昌時這廝,是三百年從未有過的人!一記悶棍,把蔣、魏二人弄得啞口無言。
於是“三百年從未有過”的事情上演了。宦官對吳昌時動用酷刑,把他的兩腿脛骨夾斷,情況極為慘酷,哀號之聲響徹殿陛之間。在場的人莫不為之暗暗嘆息:嗚呼,國家元氣喪失殆盡了。由於吳昌時已經昏迷不省人事,朱由檢命令把他押入錦衣衛監獄。
不久,朱由檢指示刑部、都察院、錦衣衛,以“把持朝政,奸狡百端”的罪名,把吳昌時斬首。
第145章 做了皇帝!
在廷審吳昌時的場合,有的大臣說,吳昌時不過是么麼小吏,何必如此大張旗鼓?朱由檢意味深長地反詰:吳昌時是么麼小吏,難道周某也是么麼小吏?可見廷審吳昌時另有所圖,正所謂“醉翁之意不在酒”很快聖旨就下來了,命錦衣衛差人把周延儒押解來京,聽候審問。
周延儒得到訊息,預感到此去在劫難逃,為了銷燬罪證,臨行前把儲藏珍寶的三層樓閣付之一炬,多年積累起來的奇珍異寶,在五彩斑斕的烈焰中化作一片灰燼。
進京後,他從昔日的首席大臣淪為今日的階下囚,關押在崇文門外頭條衚衕的關帝廟,第二天轉移到正陽門內的關帝廟,四面有錦衣衛兵丁看守。這種關押方式非常奇特,不在監獄,而在關帝廟,因為他畢竟是退休的首席大臣,與一般人犯有所不同。皇帝要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在三天之內,審定周延儒的罪狀。這是一個棘手的案件,因為不同的人對他的功與過的評價很不一樣。
都察院左都御史李邦華認為,周延儒罪不至死,希望皇上從寬發落。他在三法司會審時侃侃而談:皇上把周延儒從田間召回,尊崇為太師太保,可謂千古奇遇。他擔任首輔的初期,辦了不少德政,天下稱頌太平。但是他不能始終如一,不能嚴以律己,結黨營私,潛通賄賂,私授官職。督師期間受門生連累,貽害封疆。皇上譴責他“欺藐”是完全正確的,周延儒應當捫心自問:活在世上還有何顏面,是否能贖